(加影21日訊)民眾、地方政府及保險公司如今可以通過線上的汽車報廢系統(e-Dereg)來註銷報廢汽車,而無需再前往陸路交通局。
不過,車主本身仍需前往特定的汽車報廢中心,以便核對大馬卡及指紋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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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長陸兆福宣佈這項新措施時說,目前交通部已發出10張執照以辦理註銷及報廢汽車事宜,不過只有2張在運作,分別位於加影及沙亞南,另外8張還未開始營運。
他今日巡視位於加影工藝城的Car Medic汽車報廢中心後,向新聞界發表談話。
他說,希望這8家持有執照的業者能夠儘快投入運作,因為交通部要全馬都能提供相關服務。
“同時,這樣的執照不會只限於10張,若業者符合指定的條件,仍然可以再申請相關執照。”
報廢中心需符標準才獲授權
陸兆福說,汽車報廢中心業者需要符合環境局設下的標準,才能獲得授權汽車處理設施執照。
根據汽車報廢中心現場展示,報廢汽車需要先進行抽取黑油及空調中的氯氟烴,並且拆卸一些特定零件後,才會開始碾壓的報廢過程。
廢鐵店回收車 車主須擔風險
陸兆福指出,如果汽車是通過收廢鐵店回收,那麼就無法從陸路交通局註銷汽車,之後會發生什麼事情也不知道,汽車零件可能被拆除再賣出,若涉及罪案活動,承擔風險責任會回到原車主。
他指出,交通部也在研究,日後允許地方政府使用線上系統針對管轄區域內,已經被剝奪權利的廢棄汽車,進行報廢程序。
他表示,這個程序需要經過地方政府制定廢棄汽車管理指南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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