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訊)能源及水務轉型部副部長阿克瑪指出,總檢察署正在對水供服務工業法令(655法令)修正案進行研究及最終審查,預計在今年7月提呈國會。
他說,該修正案涵括增加刑期及罰款數額,也將列出新的違法行為,包括允許水供服務準證持有者收取恢復水供系統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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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禁刑罰增至最高15年
他說:“修正事項涉及具風險汙染任何水道或水供系統的行為,罰款數額從10萬令吉提高至1500萬令吉;監禁刑罰則從1年增加至15年,或兩者兼施。
“此外,新列出的違法行為,也包括導致或可能導致水供系統關閉或水供中斷的任何行為,以及向任何排水溝排放任何汙水、違禁廢水、物件或物質的行為。”
他今日在國會上議院回答拿督科沙瓦達斯上議員的提問,有關考量到有毒廢物處置不受控制而造成河流和海水汙染問題,該部門如何實現鄉區的淨水供應生態系統轉型。
阿克瑪說,655法令修正案也將允許水供服務準證持有者收取費用,以恢復受汙染的水供系統,並讓用戶因水供系統受汙染,面對水供中斷蒙受損失而索取賠償。
他提到,防止水汙染事件的措施是共同的責任,並非僅由該部門負責,同時也涉及州政府的管轄範圍。
“地方政府也扮演重要角色,防止食肆、屠宰場、洗車場等的清洗水所造成的水源汙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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