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高庭今日驳回人道救援组织“巴勒斯坦和平”(Aman Palestin),就去年11月反贪会冻结其11个银行户头提出的司法检讨申请。
高庭法官拿督阿玛吉星在裁决中表示,此事不能接受司法检讨,因为下达冻结令的权力是刑事调查程序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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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已经决定,与刑事调查程序有关的权力不能提交司法检讨,本法庭也受该决定的约束。”
高级联邦律师阿末哈尼和诺依玛瓦迪代表总检察署,而“巴勒斯坦和平”的代表律师是莫哈末拉菲克。
2月27日,总检察署入禀法庭反对“巴勒斯坦和平”的申请,因为冻结“巴勒斯坦和平”的银行户头的命令不能受到司法检讨的质疑,反贪会在进行刑事调查方面拥有自由裁量权。
“巴勒斯坦和平”在1月31日提交申请,要求撤销反贪会冻结其11个银行户头的决定。“巴勒斯坦和平”因涉嫌非法挪用7000万令吉资金,而在2001年在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和非法活动受益下遭反贪会冻结户头。
该非政府组织还要求反贪会发布履行职责令,更改总额为1102万6215令吉60仙的冻结令,不再立即冻结未来三个月的日常开支、员工工资、行政和运营成本。
它还要求法庭宣布上诉人仍可向公众募集资金,并继续将其用于加沙战争的受害者。
它将反贪会主席丹斯里阿占巴基、反贪会高级调查主任拿督斯里希山慕丁、洗钱组主任拿督莫哈末赞里、另外两名反贪会官员莫哈末阿菲、莫哈末祖迪、反贪会和政府列为答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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