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22日综合电)台湾律师联合会去年举办第31期职前基础训练爆出MeToo事件,5名受训的学习女律师指控萧姓男同学对她们做出性骚扰,男方因此被评定会训练“不合格”,未料男子今年申请自费重训获准,将在4月开始上课,因而引发法界热议!
台湾《壹苹新闻网》报道,34岁的萧男外型白皙清秀,曾参加北韵奖歌唱比赛获奖,去年受邀担任YouTube频道“单身征友中”来宾,该集节目的标题是“从韩剧走出来的男人!迷人帅律师 加码现场清唱”,萧男在节目中尬聊,还献唱有“告白金曲”之称的《想和你看五月的晚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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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依据TVBS报道,萧男曾参与台剧《恶女》演出,他从台北大学法学院毕业后,通过司法特考,到高等法院担任法警,但因怠忽职守遭辞退,事后他通过台湾律师考试,去年9月参加律师职前受训,竟对女同学伸咸猪手,趁机摸胸部、摸大腿及屁股,还时常趁坐着聊天时,把手放在女同学大腿上,或是趁人多拥挤时偷偷摸腰、搓背。
5名女律师当时指控萧男对她们摸屁股甚至戳胸、揉腿,经全律会专案小组调查后,认定萧男性骚扰,并将他评定为“不合格”;据悉,受害者已向地检署提告,不料萧男向法务部申请自费重训获准,将于4月开始上课。一名女律师建议全律会应考量跟他一起受训的女同学感受,“暂缓”让萧男参加职前训练。
对于萧男自费参加职前训练,台湾律师联合会表示,法务部依《律师职前训练规则》,委托全律会办理律师职前训练,而该规则规定,学习律师若有“违反律师伦理规范,情节重大”、“有妨碍学习之行为,情节重大”等状况,应评定为不合格,而被评定不合格的学习律师,因未能完成基础训练,需依《律师职前训练规则》向法务部申请自费重训,全律会无权、也没有要求萧男今年重训。
对此,一名女律师指出,律师职前训练是取得律师证书的必须条件,即使依法无法禁止萧男申请及接受职前训练,但考量职前训练期间其他实习律师的安全 ,尤其是女性实习律师的权利,应该衡平考量, 是否可以由律师公会先开会讨论, “暂缓”萧男的职前训练申请, 不能因为依法不能禁止他实习,就毫无防范措施,“难道只能等他再犯再依法处理?”
女律师表示,一般职场发生性骚扰状况, 依照《工作场所性骚扰防治措施准则》规定, 雇主必须采取适当的隔离措施,甚至停止或调整职务,“ 难道律师不用受到更严格的规范?”
律师职前训练,对于其他无辜的实习律师来说,根本无法选择,就是只能在指定场所受训,相较其他发生性骚扰的职场场域,更显得“选择趋近于零”,希望全律会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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