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捍卫自由律师团(LFL)顾问苏仁登批评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并指后者解释政府将在公民权修宪案中删除“永久居民产子自动获公民权”条文的言论,不符合历史事实。
苏仁登发文告指出,赛夫丁昨日在国会提出“永久居民产子自动获公民权”条文会被删除的理由,存在缺陷且不正确,也体现出部长对历史的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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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3年列入宪法非1965
他表示,赛夫丁称上述授予公民权的规定是政府自1963年以来所做出的决定,惟新加坡是于1965年脱离马来西亚,并非内长所指的年份。
他说,1963年建国契约生效后,永久居民产子获公民权的条文也列入联邦宪法内,有关条文并没有在1965年纳入联邦宪法。
他不理解为何赛夫丁会搞错事实?
苏仁登表示,永久居民产子的条文是为了防止孩子成为无国籍儿童。
删除条文 面对2损失
“如果关键领域的技术员工孩子没有公民权,他们就不会在大马定居。换言之,如果永久居民产子获公民权的条文遭删除,大马将在这两个方面遭受损失。”
他说,赛夫丁试图以在澳洲的大马永久居民孩子不会自动获得公民权为例,来证明这项修正案的合理性,这也是完全错误的。
“事实上,根据2007年澳洲公民法第12条文,每个永久居民的孩子都自动成为公民。”
他反问,政府是否完全掌握公民权修宪案中的关键事实,他们是否能理解修正案通过后所带来的影响及后果?
他促请政府以国家利益为考量,并只在修正案中纳入“母亲”一词,让大马女子的孩子能透过法律获得公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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