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自利的隨心所欲,必須少一點,因為它侵犯的是社會整體的自由。而保障自由的,除了是各種硬規矩,還有一顆有修養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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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是人類永恆的話題。人生能有幾個十年?如果說人活一輩子要有什麼終極目標,或許答案就是——得自由。但如果我們不去搞懂“自由”的真實意義,不管用幾輩子都不可能追求到自由。
最近“自由”一詞又惹爭議。事緣2月27日,國會召開今年第一次會議,按照去年安華政府的團結部推出的新措施,全體國會議員在會議前宣讀《國家原則》的完整版本。
這完整版本有別於大家熟知的五大原則,因為五大原則只是下半部分,上半部分則是五大願景。這兩者的差別是,五大願景是整體國家的美好想像,而五大原則是身為國民主動發願為達願景而秉持的原則。這五大願景中的第四條說:國家將保障一個“自由”的方式,去對待國家豐富多樣的文化傳統(Menjamin satu cara liberal terhadap tradisi-tradisi kebudayaannya yang kaya dan berbagai corak)。
大概是因為不曉得上半部分,於是有無知又懶惰求知且傲慢無禮的網民,竟然在社交媒體上指控安華政府篡改自己從小到大熟背的《國家原則》。網民劍拔弩張,專門挑出“自由”(即liberal)一詞來說事。自由何罪?
原來,國家原則所說的“自由”,並不是我們一般熟知的freedom,而是意思更近於“解放”的liberal。
我最喜歡liberal的這個意思:“自由人”應有的修養,西方所謂liberal arts是也。何謂“自由人”應有的修養?應該反過來看——如果沒有那些修養,一個人不能得“解放”,不能得自由!
所以關於liberal的自由爭議,我們真正應該問的是,到底要從什麼狀況中“解放”出來。
讓我在這裡建議,我們應當從自私自利的功利考量中解放出來,才能得到真正的自由。自私和自由,是不是必然有這種對立關係呢?很多人不這麼認為。
很多人以為,所謂的自由,就是可以無拘無束、為所欲為;想做什麼就做什麼,想說什麼就說什麼。今天的時尚,是把自由分門別類,諸如財務自由、戀愛自由、社交自由、言論自由……好像自由是可以分別去獲取的,而取得越多就是越自由了。
這種分門別類的自由,忽略了自由的本意,就是不侵犯別人的自由。可不是嗎?如果我們追求財務自由,努力賺錢就是了,賺越多越自由。
在這個過程中,大家一起賺錢就是了,又哪裡會有侵犯別人自由的事?這種科學式的自由分類是錯的。
真正的自由必須包含尊重他人的自由。這是因為人都活在社會里,即是要與別人相處。如果一個人有絕對的自由,那別人的絕對的自由必然就少一點。
從社會的角度來說,為了讓每個人都能得到最多的自由,每個人都要放棄一點點本身的自由。如果你想避開這一點,就必須到一個人的荒島去生活。
自私,就是那絕對的自由。我們今天聽到有人在追求什麼自由,多數是指自私,他們的潛臺詞是“我要這樣做多一點,你阻止的話我就不同意”。
所謂“要自由必須先少點自私”,所指的自由是一種超越個人功利考量的理念。在爭取自由的時候,我們除了想著自己一個人可以多得到點什麼,也要想到別人因此可以多得到點什麼。
一個自由社會的人自不自私?當然自私。只不過人家自私得不那麼徹底而已。一個再怎麼大愛無私的人,她對自己孩子的關心,肯定比對世界另一端遭遇災害的人還要多。
就連孔子也說,他到了70歲才能隨心所欲。在物質豐富、社媒橫行的今天,我們是不是要可憐可憐孔老夫子,他要到70歲才能夠做到今天青少年十幾歲就做到的“隨心所欲”?當然不是。
孔子說他:“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而且人家是“從心”,這個心字,是孔夫子花了70年的修養工夫才練成的。
自私自利的隨心所欲,必須少一點,因為它侵犯的是社會整體的自由。而保障自由的,除了是各種硬規矩,還有一顆有修養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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