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有關商家和供應商已第一時間公開承認本身的無心之過、監管失職和誠心道歉,我認為有關當局理應根據相關法令包括刑事法典作出調查,並採取對稱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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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之火可以燎原。雖然首相安華在真主字眼襪子風波延燒一星期後,終於發聲呼籲各界停止爭論並儘快平息此課題。但我只所能說,嚴重的傷害早已造成。
若我們的國家領導可以在這方面的危機處理,展現更為敏感和果斷的能力,其實可以把有關傷害減到最低,而不是一味錯過滅火的關鍵緊急時機後,才來後知後覺。
無可否認,在任何國家,宗教的確是一項敏感議題。在大馬這個國度最令人遺憾的是,一旦任何爭議議題與宗教敏感掛鉤且被點燃,就會迅速被轉移焦點,然後鬧得滿城風雨。等到風波落幕驀然回首,才發現早已忘了原本的議題主軸,偏離了軌道。
在這起風波里,其實有誰真正買到有關襪子?乃至看到有關襪子?
問題是,根據我們嚴謹的司法推理原則,任何事實(FACT)的形成,必需建立在有證有據的基礎上。而在這方面,雖然相關便利店和其供應商皆已出面澄清,有關爭議性襪子其實是源自某中國廠商,在他們訂購的大批襪子貨品中,無意間穿插了14雙,而他們也沒有做好相關監管工作,導致有關襪子外流到某分行兜售。
俗語說冤有頭,債有主,但如今許多執法單位乃至民間組織卻一再大肆鞭撻已公開道歉的便利店公司和其供應商。
有多少人或單位會真正關心,有關始作俑者,即KK便利店相關供應商所指的中國入口廠商,為何會生產類似爭議性襪子?中國的某些省份,不也擁有為數不少穆斯林嗎?
針對類似問題的進一步調查,不是比搜查KK便利店是否有申請售賣酒精執照,或其供應商是否有遵守營業執照,來得更重要嗎?
為何沒有任何單位願意秉持專業調查精神,跟有關中國製造商理性溝通並瞭解問題的真正始末和肇因?
其實首相也有說出一項重點,即事情已發生了,當局也已採取行動,不應過度懲罰做錯事的人。
此番言論帶出2項重要的法律原則:
1.任何刑罰理應跟所犯的罪行嚴重程度對稱(APPORTION)
2.任何刑事罪行的構成,必需存有惡意動機(MENS REA)
既然有關商家和供應商已第一時間公開承認本身的無心之過、監管失職和誠心道歉,我認為有關當局理應根據相關法令包括刑事法典作出調查,並採取對稱行動。
而其他非執法單位也不該無上限地自定“法律標準”,要求該商家必須作出什麼形式的道歉方式才能彰顯誠意,例如在各店面張掛道歉布條、向某些單位作出捐獻,乃至杯葛等過激舉措。
正如首相所言,我們不該繼續為此課題爭論不休。其實我們眼前的大課題還有很多,包括最切身和迫切的8%銷售和服務稅自本月初實施後,是否引發市場上的另一輪通脹,導致消費者雪上加霜?
在我們身邊更值得當局迅速杯葛和取締的真正無良奸商也正多的是,包括早前一些導致成千上萬人民賠了血汗錢乃至棺材本的某大馬直銷公司、發展商、詐騙集團;以零工之名剝削草根勞工和餐飲業者的一些零工經濟業者;以一些有的沒的理由拒賠保客的不負責任保險公司等。可謂林林總總,不一而足。
但很遺憾的,這些商企至今卻毫髮無損,繼續遊走在我國的灰色法律地帶包括房屋發展法令、反金字塔法令、勞工法令、金融服務法令、刑事法典等,即便遭到許多平民百姓受害者舉報,依然沒有受到有關當局的任何對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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