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訊)捍衛自由律師團首席協調員再益馬烈認為,警方和政府未能對煽動“風波襪”爭議的群體及政客採取行動,顯示已違反法治精神並無形鼓勵“暴民正義”。
他發表文告說,蕉賴青年卓偉隆因“風波襪”課題牴觸《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條文,昨天在吉隆坡地庭被判入獄6個月及罰款1萬5000令吉,其個人資訊之前在網絡公開,被一個群體非法追蹤並恐嚇須在網絡上認罪,而且這名青年很快被捕、被控並坐牢,但對這些“自行執法”的群體可能觸及法律,警方卻沒有采取任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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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卓偉隆獲律師支援
他指出,另一個嚴重的情況是卓偉隆沒有律師代表,在這樣一個充滿公眾抗議和政治課題的案件中,當事人尋求律師的建議顯得特別重要,應獲得律師支援,如果無力承擔費用,可尋求政黨或律師協會法律援助中心。
他也提到,那些煽動、火上加油的政治人物,尤其來自巫統的黨要,把KK便利店的疏忽供應視為對伊斯蘭教的某種全面侮辱,導致言論引發“私刑暴民”運動。
他強調,容許這種行為勢必導致這些群體採取更激烈的行動,政府有責任維護和捍衛我國多元文化、宗教和社會的結構,這非只是通過刑事途徑,更須通過全面公開的溝通、教育和對話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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