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24日讯)台中一名男子与四宝妈交往期间,为了满足自身性欲,竟逼女友4名未成年女儿与他发生关系,恶行令人发指。
同居1年多来,扣掉生理期来的时间,男子性侵及逼迫4姐妹做猥亵行为高达362次,4人几乎平均每天轮流被迫替母亲男友泄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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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ETtoday报道,4名受害者是中学生及小学生。
台中地院考量男子认罪,检方求处30年尚嫌过重,酌减为15年有期徒刑。
判决指出,男子阿辉(化名)与4宝单亲妈小美(化名)于2022年4月交往,并带著4个女儿一起与阿辉同居。
阿辉为了发泄性欲,竟将年纪轻轻的4名女孩当作性奴,以握有母亲不利证据为由,轮流性侵4人。
不仅如此,性侵过程中阿辉皆会拿手机拍照,或是逼她们在洗澡时开视讯让他截图。
直到2023年6月13日上午,阿辉因不满大女儿交了男友,以送手机为借口诱骗她到家中,却持剪刀刺伤其前额、太阳穴、右小腿等处,并在当晚再度性侵,隔天二女儿才决定将所有事实说给老师听,全案终于曝光。
审理时,阿辉全部认罪,但辩护律师针对逼迫大女儿洗澡开视讯一事主张,当时他们已是分居状态,大女儿可以拒绝,因此不属于违反其意愿,但检警调查发现,阿辉得知小美跟女儿跑去报警后,传短讯恐吓他们说:“什么事情我没在怕的,你的证据还在我手里,我也没在怕”、“准备输赢,就这样而已”、“这次我敢跟你们玩大一点,还有你妈妈的把柄在我手上,还有你姐姐的把柄”。
由此可见,不管阿辉是否与小美女儿们同住,依然可以继续威胁对方就范,故上述主张并不成立。
小美的女儿们也出庭作证,二女儿说几乎每周的假日都会被硬上,暑假则是横跨周一至周日,三女儿也说每周假日会被逼作出猥亵行为。
不过,法官考量阿辉认罪,尚有2名未成年子女须扶养,家境贫寒等,认为检方求刑30年过重,因此将未满14岁女子犯强制性交而对被害人照相罪、强制性交而对被害人照相罪、故意对少年犯伤害罪、故意对少年犯强制性交罪、违反其意愿使少年被制造与性相关之电子讯号罪、对未满14岁女子犯强制性交罪等多项罪名,合并执行15年有期徒刑。
目前,阿辉仍可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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