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24日讯)农业与粮食安全部门与中国海关总署(GACC)预计将于4月中旬正式签署《马来西亚鲜食榴梿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
大马果农总会今日发文告指出,此消息是基于3月12日中国海关总署向大马农业及粮食安全部门发出的草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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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海关总署发布的《进口马来西亚冷冻榴梿检验检疫要求》,允许进口的冷冻榴梿需在储藏和运输之前保持在-18°C或以下的温度。不带果壳的榴梿果肉和果泥须在-30°C或以下冷冻30分钟,而带果壳的整粒榴梿则需在-80°C至-110°C之间冷冻至少1小时。
果农总会会长拿督陈绍厚表示,希望能在2024年5月31日中马建交50周年之际,签署《马来西亚鲜食榴莲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
感谢陈泓缣巨大贡献
陈绍厚也向前农业及粮食安全部副部长陈泓缣表示感激。
“在他的任期内,他以最高效的方式积极推动了鲜食榴梿出口中国的进程。他的努力为此做出了巨大贡献。他怀着期待,希望能在中马建交50周年之际签署《马来西亚鲜食榴梿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这将为大马榴梿产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进一步拓展大马榴梿在中国市场的份额。
“我国榴梿产业拥有悠久的历史,现在迎来了一个重要的时刻,并衷心感谢马来西亚农业及粮食安全部、农业部和各方长期以来所做出的贡献。”
促申请注册鲜榴梿出口
陈绍厚也呼吁符合条件的国内榴梿种植者和会员尽快向马来西亚农业部植物生物安全部门索取申请表格,以便注册鲜食榴梿出口。
输华果园和包装厂需通过大马农业与粮食安全部(MASF)备案,可通过以下链接下载相应表格:
填写完整申请表格连同所需附属文件证明邮寄至以下地址或电邮至指定邮箱:
Urus Setia Pendaftaran Ladang/Fasiliti Untuk Eksport Seksyen Akreditasi dan Fasilitasi Eksport Bahagian Biosekuriti Tumbuhan Jabatan Pertanian, Tingkat 1-3, Wisma Tani Jalan Sultan Salahuddin 50632 Kuala Lumpur
电话 : 03-2030 1400 传真 : 03-2697 3530 电邮 :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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