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24日訊)農業與糧食安全部門與中國海關總署(GACC)預計將於4月中旬正式簽署《馬來西亞鮮食榴槤輸華植物檢疫要求議定書》。
大馬果農總會今日發文告指出,此消息是基於3月12日中國海關總署向大馬農業及糧食安全部門發出的草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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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國海關總署發佈的《進口馬來西亞冷凍榴槤檢驗檢疫要求》,允許進口的冷凍榴槤需在儲藏和運輸之前保持在-18°C或以下的溫度。不帶果殼的榴槤果肉和果泥須在-30°C或以下冷凍30分鐘,而帶果殼的整粒榴槤則需在-80°C至-110°C之間冷凍至少1小時。
果農總會會長拿督陳紹厚表示,希望能在2024年5月31日中馬建交50週年之際,簽署《馬來西亞鮮食榴蓮輸華植物檢疫要求議定書》。
感謝陳泓縑巨大貢獻
陳紹厚也向前農業及糧食安全部副部長陳泓縑表示感激。
“在他的任期內,他以最高效的方式積極推動了鮮食榴槤出口中國的進程。他的努力為此做出了巨大貢獻。他懷著期待,希望能在中馬建交50週年之際簽署《馬來西亞鮮食榴槤輸華植物檢疫要求議定書》,這將為大馬榴槤產業帶來新的發展機遇,進一步拓展大馬榴槤在中國市場的份額。
“我國榴槤產業擁有悠久的歷史,現在迎來了一個重要的時刻,並衷心感謝馬來西亞農業及糧食安全部、農業部和各方長期以來所做出的貢獻。”
促申請註冊鮮榴槤出口
陳紹厚也呼籲符合條件的國內榴槤種植者和會員儘快向馬來西亞農業部植物生物安全部門索取申請表格,以便註冊鮮食榴槤出口。
輸華果園和包裝廠需通過大馬農業與糧食安全部(MASF)備案,可通過以下鏈接下載相應表格:
填寫完整申請表格連同所需附屬文件證明郵寄至以下地址或電郵至指定郵箱:
Urus Setia Pendaftaran Ladang/Fasiliti Untuk Eksport Seksyen Akreditasi dan Fasilitasi Eksport Bahagian Biosekuriti Tumbuhan Jabatan Pertanian, Tingkat 1-3, Wisma Tani Jalan Sultan Salahuddin 50632 Kuala Lumpur
電話 : 03-2030 1400 傳真 : 03-2697 3530 電郵 :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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