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24日讯)56个公民社会组织发出联合声明,促请政府在赵明福案件上落实转型正义。
声明指出,对15年前于反贪委员会拘留所致死赵明福的加害人至今未被提控杀害或其它罪名表达极大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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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原则要求犯罪者必须受到起诉,受到公正审判,如果罪名成立,则应受到相应的判决。”
声明强调,转型正义旨在承认受害者,提升个人对国家机构的信任,加强对人权的尊重并促进法治,以此作为实现和解及防止新的侵权行为的一个步骤。
“转型正义有四个支柱,即:寻求真相、起诉、赔偿和制度改革。
真相起诉涉案者仍未实现
“尽管2015年5月12日的民事诉讼可能已解决了赔偿问题,但转型正义的其它支柱,特别是寻求真相和起诉涉案者仍未实现。”
声明指出,迄今为止,尚未有人因杀害或致死赵明福,或者其他违法行为(包括违法盘问行为和剥夺获得自己选择的律师的权利)而受到起诉和审判。
“加害人不能‘被庇护’或以‘受到纪律处分’的方式敷衍带过。触犯法纪者必须依法被起诉和审判,一旦被定罪则受到公正的裁决。支付赔偿或损害款额,却让真正的加害人免于惩罚,这不是正义。”
提出7呼吁
签署联合声明的民间团体也提出7项呼吁:
1. 立即起诉所有杀害或导致赵明福死亡的反贪委员会官员或其他人;
2. 立即起诉所有以违法方式进行盘问的官员,包括可能造成赵明福坠楼前颈部受伤的酷刑;
3. 立即披露导致赵明福死亡的全部真相;
4. 落实必要的制度改革,以确保未来不再有人在反贪会的拘留下或在反贪会死亡。整个反贪会办公室或建筑物都必须设有闭路电视监控系统,以保障嫌疑人或证人的权利,同时阻止反贪会官员进行不当行为。反贪委员会绝不能否决嫌疑人或证人立即联系自己选择的律师的权利。
5. 不仅是政府和反贪委员会应该向赵明福的家人和朋友真诚道歉,所有涉案的个别反贪会官员也应该道歉;
6. 呼吁马来西亚修改相关法律和实践,以确保执法机构遵守法律,并且不再发生警方或反贪委员会侵犯嫌疑人或证人权利的情况。扣留所死亡必须被终止;
7. 呼吁马来西亚核准联合国《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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