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25日訊)推事庭今日宣判,一名印刷公司經理因去年因通過一家非穆斯林擁有的印刷廠印刷2540本《可蘭經》,被判處6000令吉罰款。
這名女被告依多拉阿都拉欣(42歲)因為違反《可蘭經》印刷管制及執照局(LPPPQ)的條規,而被判處上述刑法,若她無法償還罰款,會以6個月監禁替代;被告已繳付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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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因為違反內政部《可蘭經》印刷管制及執照局的執照條件,即引述在非穆斯林印刷廠中印刷《可蘭經》。
被告於2023年9月5日下午3時,在武吉沙登工業園的印刷廠涉及上述罪名。
根據控狀,被告1986年《可蘭經》經文印刷法令第5(7)條文下被提控,罪成最高可判處5萬令吉罰款或監禁不超過5年。
來自主控官莫哈末阿敏要求推事庭判處相稱的刑法,以便給予被告一個教訓。
被告沒有代表律師,她在為自己求情時表示,本身是第一次觸犯上述罪行,要求法庭輕判。
執法當局已充公該2540本《可蘭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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