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国会下议院今天三读通过2023年环境素质修正案,包括修改第28条文,将污染环境罪成的刑罚提高至罚款最高1000万令吉,以及强制监禁不超过5年。
天然资源及环境永续部长聂纳兹米发文告说,这项修正案将有助加强执法力度,遏止污染和环境犯罪重演,同时教育工商业者与社会共同大众共同维护环境永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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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通过提高罚款表明政府认真打击环境污染和犯罪的决心。
“环境部一直致力在敲定这项法案,作为加强环境保护方面的努力之一,这是一项共同的责任。”
未来有第二阶段修正案
聂纳兹米指出,未来第二阶段修正案将是实质地解决环境治理相关的问题,例如自律机制、绿色工业实践,以及要求业者提呈工业场所环境可持续性报告。
2023年环境素质修正案旨在修订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127条文),通过严刑峻法惩治环境罪犯,以儆效尤。
聂纳兹米说,该修正案阐明,污染水源、将废油和废料丢弃海域导致污染,以及非法处理指定废料的过失,一旦定罪,最高可罚款1000万令吉。
“此外,非常处理指定废料、污染水源和不遵守环境影响评估报告(EIA),一旦罪成,可判处强制监禁不超过5年。”
至于罚单数额也从原本的最高2000令吉,改为不超过最高罚款额的50%,胥视个别违例条款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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