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國傳統美食肉骨茶被列為國家物質遺產後,成為了我國旅遊業的一大亮點。早前,國家遺產局也有意將大旗鼓遊行申請為非物質文化遺產。此舉若成功,便可以推動大馬的旅遊品牌。
目前在東南亞地區,檳城、柔佛和新加坡分別擁有悠久的大旗鼓遊行歷史,三方計劃以“Chingay Procession”的名義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遞交申請,將大旗鼓遊行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如果申請成功,大旗鼓遊行需要遵守什麼準則?未來是否能夠改變遊行的表演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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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UNESCO《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簡稱非遺)裡共有3個名單:急需守護的非遺(urgent safeguarding)、人類非遺代表作(representative),以及守護非遺的良好範例(good practice)。
喬治市世遺機構總經理洪敏芝博士透露,據她所知,大馬與新加坡計劃將“Chingay”推進“人類非遺代表作”的名單。然而大家對“Chingay”有不同的定義和出發點,屆時就要看雙方政府如何詮釋“Chingay”這個內容框架。
當然,大旗鼓遊行若能變成非物質文化遺產絕對是一件好事,但坊間出現誤解,以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和世界遺產是一樣的。雖說兩者都出自UNESCO,一樣也有非物質文化遺產名單,可是兩者卻採用不同的公約,擁有不同的規範和守則。
守護,而不是保存
回顧歷史,檳城喬治市和馬六甲古城是在1972年《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底下,一起申請成為世界遺產城。在這個過程中,想成為世界遺產城就得符合公約的一些需求,其中一個必須是活態文化遺產(living heritage),也被人理解為非物質文化遺產。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以人為本,與當地社群的生活息息相關,能夠引發共同情感、精神信仰和集體記憶。因此,社區不僅僅是保存非物質文化,而要守護和延續文化的生命力,社區必須有傳承者來守護祖傳的表演藝術、宗教儀式、節慶活動、傳統技藝等,並隨著時代的進化而改變。
對此,UNESCO在2003年便推出《守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儘可能涵蓋更多非物質文化遺產類別,並細分出5大領域(domains):
(一)口述傳統和表現形式,以及作為媒介的語言
(二)表演藝術
(三)社會實踐、儀式與節慶活動
(四)有關自然界與宇宙的知識和實踐
(五)傳統手技藝
洪敏芝本身也是2003年《守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的認證協調員,在解釋這兩種公約時,她強調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不可以脫離人群,必須有人去傳承和實踐,才能維護文化的核心價值和功能。
申請非遺的核心──看重文化傳承
身為認證協調員,她的職責是確保所有人清楚瞭解公約內容,並協助傳承者和社群申請非遺事項。另外還得抽身幫忙宣傳和舉行教育工作坊,普及申遺知識。
在處理入遺之前,她會先向傳承者詢問意願,確認無誤後才會有下一步行動。“我沒有要幫你做,而是跟你們一起申請。因為大家要承擔入遺之後的壓力和挑戰。我們要有共識,才能把文化傳承給下一代。”
想當然耳,很多人會想要爭辯大旗鼓起源,誰擁有最正宗的大旗鼓文化。然而,誰能證明這些歷史源頭?誰才是第一個耍大旗的旗手?非物質文化遺產並不鼓吹這些,而是著重於保護和延續文化,讓傳承者理解和清楚文化的內涵。
“非物質文化遺產不是看重文化的歷史年份,也不是最老或最正宗就有機會入遺,這反而違背了《守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的精神。”
洪敏芝以拜天公為例,每戶人家都有獨特的拜天公習俗,無論是供品種類、金紙數量和祭拜儀式也不盡相同。但很少人會去批評他人的做法,這是因為人們已經在實踐一種公約精神,尊重和接納每個人的決定。“最重要是你肯拜天公,不要沒有拜。在那個環境底下,傳承變得很重要。”
入遺有什麼好處?
不少人都會疑惑,究竟申請入遺有什麼好處?她解釋,很多人會以為有資金援助,實則UNESCO是不會提供任何資金。最大的好處估計是給傳承者有機會去梳理散落的資料,把相關文獻找出來。洪敏芝稱看過很多人拍攝大旗鼓照片,可惜沒有任何圖說,無法得知照片的時代背景、地點、年份、參與組織等等。
首先,申請入遺的其中一個條件是做普查。以大旗鼓為例,必須找出所有的大旗鼓組織和推動者,有系統地記錄每一條資料,比如誰是活躍的傳承者?有沒有第二或第三代?有完整的教導方式嗎?有哪些特殊的絕技?有哪些固定的服裝、道具和儀式?
“即使彼此的耍大旗方式不一樣,也沒關係,最重要是要召集和找出仍在活躍的大旗鼓組織。”所幸檳州大旗鼓公會每次遊行會製作特刊,並收錄了各個大旗鼓隊的資料和執委名單。而這些名單資料就已經可以變成普查的一部分。
她發現,檳城擁有太多民間習俗文化活動,卻沒有一套系統去記錄這些文獻史料。如果將來有計劃為這些民間習俗申請入遺,傳承者事前需整理好文字史料和影像照片,然後將這些資料普及化,讓更多人去認識這些文化,學者也能依據這些史料線索去做研究。
入遺後也會有其利弊,對某些國家而言,一些傳統文化習俗入遺之後,會變得“不完整”。她說,某些文化涉及靈性或神秘信仰,那麼在一些公開場合便不適宜演出。這就看政府的決定,究竟要保留還是刪除這些元素。另外,有些儀式是表演給神明看,如果對象變成旅客,傳承者又能不能接受?
下一代如何守護延續,才是挑戰
早在2012年,大旗鼓遊行已經列入我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成為一種集體身分認同和回憶的象徵。它不再僅僅是社群活動,而是得到官方政府的認可和支持,各個族群也願意接納這文化遺產。過去只有華裔參與舞獅舞龍,現在已經跨種族合作,巫裔和印裔同胞也有興趣學習。
“馬來西亞是個非常成功的多文化族群社會。”各族可以和平相處,彼此尊重各自的文化習俗。每個人都可以去學Dikir Barat、印度舞、舞獅,並沒有種族框架區分,這些就是馬來西亞人的身分象徵。
洪敏芝比較在意要如何將下一代與大旗鼓遊行連接,新生代會不會把“Chingay”視為一種身分的象徵,積極去守護這個文化?最危險的想法是,大家覺得應該傳承,卻沒有付諸實際行動去守護這個文化。最理想的做法莫過於將大旗鼓帶入校園,但學生會不會享受其中?學校有沒有足夠訓練空間和教練?這一切都是未知數。
大旗鼓遊行內容,未來是否能改變?
當問及一旦變成非物質文化遺產,大旗鼓遊行能否改變表演內容嗎?洪敏芝稱,這就取決於傳承者的決定,如果有關改變是有利於群體,相信不會有問題。
事實上,大旗鼓遊行一直在持續變化。以往遊行有舞獅舞龍、踩高蹺、雜技、單輪腳車隊、“墓碑兄與墓碑嫂”短劇演出。隨著時間推移,遊行隊伍增加了印度舞蹈、馬來歌舞劇Boria、銅樂隊表演,還有女性參與大旗鼓演出。無形中這也在提倡一種價值觀——即大旗鼓遊行文化不屬於任何一個族群,而是屬於所有人的文化。
她回憶起40年前,沒有女性參與大旗鼓遊行。如今能看到女旗手頂著大旗在街上表演,展現了巾幗不讓鬚眉的力量。“這就是社會的進步跟開放,反映在這個文化活動上面。”
“Changes is possible and changes is important。”她直言,UNESCO是鼓勵傳承者去繼承和迎合時代需求。改變不是問題,最重要的是傳承者怎樣延續和發展他們的技藝。“如果有一天大家覺得,這個跟我沒有關係,我對它(大旗鼓)沒有興趣,那麼整個活動就沒有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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