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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0:11am 26/03/2024

公民权修宪

海外出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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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出生子女

公民权修宪无追溯性!律师:对现有大马母亲海外子女无效

公民权修宪无追朔性!律师:对现有大马母亲海外子女无效
苏仁德兰促政府删除公民权修宪法案第12(1)条的限制,让所有那些在海外出生,目前无国籍的大马籍母亲的子女,都能获得公民身份。

(八打灵再也26日讯)曾希望她们在海外出生的子女,能自动获得大马公民身份的大马母亲注意:人权组织“捍卫自由律师团”(LFL)表示,法案让事件回到“原点”,因为政府在修正案里,注明只会将此类权利,授予在修正案生效后出生的婴儿。

“捍卫自由律师团”顾问苏仁德兰指出,目前在国会下议院提呈与公民权条文有关的2024年联邦宪法修正案一读,包含了旨在帮助在海外出生的大马籍母亲,却被民间社会标签为“倒退”的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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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仁德兰也是前国会议员。他在一份声明中指出,政府提交具争议性的法案,主要是解决大马籍母亲长期面临的问题,即在海外出生的子女,是否能获得大马公民身份。

目前,联邦宪法第二附表第二部分的第1(b)款和第1(c)款仅包含“父亲”一词,政府将其解释为仅有在海外出生的大马籍父亲的子女,才有权自动获得大马公民身份。

法案建议将第二附表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中的“其父亲”字眼,改为“其父母中至少一人”,以允许大马籍母亲能在联邦宪法下享有平等权利。

不过,“捍卫自由律师团”表示,令人震惊的是,该法案的第12(1)条还规定,新的修正案不会改变在生效前,相关人士的公民资格。

苏仁德兰说,这也意味著,大马籍母亲在海外诞下的子女,不会受到新修正案的好处,“他们将继续无国籍,就像过去一样。”

由于他们的状况不适用于修正案生效后的法律,因此大马籍母亲在海外出生的子女,只能向政府申请注册公民身份(就像他们目前所做的那样),并指此类公民身份申请“完全取决于内政部长的绝对裁量权”。

“请政府删除法案中的第12(1)条的限制,以便所有那些在海外出生,目前无国籍的大马籍母亲的子女,都能获得公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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