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6日訊)交通部長陸兆福今日公佈電腦驗車中心執照申請指南,任何有興趣的公司可於6月1日起,向陸路交通局提交申請。
他說,該部將會在4月23日舉行關於執照條件及相關事宜的彙報會,有興趣參與的公司可進行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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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辦申請條件彙報會
他是今日在部門召開新聞發佈會上,如是指出。
他說,內閣是在去年3月17決定日開放汽車定期驗車服務競爭,並終止電腦驗車中心(PUSPAKOM)30年的壟斷。
他說,在新的指南下,驗車服務不再是特許經營,而是開放競爭,以提高驗車服務的素質。
外國公司可聯營方式申請
他說,驗車中心的地點將由交通部指定,每份獻議必須涵蓋一個城市和一個鄉村的地區,業者需要同時開發和營運兩個地點,這是為了避免業者只選擇在人口集中的地點營運。
“原則上,每個州屬都要有兩三個電腦驗車中心,地點名單將於彙報會公佈。”
他也說,外國公司也可以以聯營的方式提出申請。
服務指南415起官網獲取
交長說,指南可於4月15日起在交通部和陸路交通局的官網獲取,當中包含所有服務條件、驗車程序、驗車設備、驗車中心的運行條件、服務水平協議和其他規定。
他說, 服務條款分為7個組成部分,公司的實收資本定為1000萬令吉,每年擁有500萬令吉的營運資金,以維持業務的可持續性。
指南也指出,在執照有效期內,需繳納相當於25萬令吉營運資本價值5%的押金,公司股東和董事也不得涉法庭訴訟,以及被列入刑事和破產黑名單內。
不允提供維修改裝等服務
交長說,執照持有者只許進行《1987 年交通法令》規定的所有檢查範圍,且不得提供維修、改裝、零件銷售、車輛銷售以及與相關的任何交易。
他說, 任何符合資格和條件和有能力的申請者將獲得執照,對所提供服務的監管將通過執照條件來規定,執照持有人還須付執照費。
他說,各項條件的設定,都是為了確保檢驗的完整、有條規和有素質,以保證車輛和道路的安全水平。
他說,經過評估後,合格者將獲臨時準證,並分配最多24個月的準備和開發期。
“逾期未完成準備工作將被取消其臨時準證和不獲執照,合格者則會獲得最長10年期限的執照。”
他也說,不遵守執照條件者將會被罰款和吊銷執照。
3公司提供電子考車器材
另外,針對電子自動考車系統(e-testing)問題,陸兆福說,交通部已經向450名來自250間教車學院的人士進行了彙報。
他說,該部已經向他們提出電子自動考車系統的概念,並要他們落實,但他了解需要時間來進行。
他說,國內目前有3家公司提供電子自動考車系統的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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