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国会下议院昨日三读通过2024年未认领款修正案,并将转移到统一账户的未认领款项年限,从15年缩短至10年。
财政部副部长林慧英为这项修正案进行总结时说,法案修正的第11(2)条文阐明,有关款项存在综合信讬账户之日起至10年到期后,将可转移到统一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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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相信,在这项计划的实施初期,转移到统一账户的未认领款项金额料达到19亿8000万令吉。
她表示,该法令的修订是为了让未认领款项获得更有效的管理,并加强公司对法令的遵守度。
她说,修正案也将符合时下需求,以维护公众尤其是未认领款项者的利益。除了能够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也能长期节省政府开支。
她表示,修正案新增第2(a)条文,即规定未认领款项在到期的1到2年后支付给业主。
修正案的第10(a)(1)条文阐明,须建立无认领款项登记册,其中公司或企业持有截至去年12月31日的无认领款项资料,并通过电子方式交还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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