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27日讯)布城上诉庭今日驳回巫统大港区部主席拿督斯里嘉马尤努斯,要求推翻吉隆坡高庭2022年判他须支付30万令吉诽谤赔偿,予行动党原产业前部长郭素沁的裁决,意即嘉马须支付这笔赔偿金。
郭素沁今午也在个人脸书分享媒体的新闻报道和简短撰文““感谢上帝和谢谢上诉庭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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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付郭素沁2万堂费
郭素沁的代表律师拿督奈尔在一则声明中指出,由拿督苏邦莲为首的上诉庭上司,驳回了嘉马要求推翻诽谤郭素沁赔偿裁决的上诉,并谕令须支付2万令吉堂费予郭素沁。
另两名法官为拿督阿兹曼阿都拉和拿督黄建强(译音)。
“我们也要求上诉庭,谕令立即将利益关联人持有的钱财,转移予答辩人(郭素沁)。”
嘉马代表律师为拉金德星;也是士布爹区国会议员的郭素沁代表律师,尚有潘伟健(译音)和丽贝卡马绍尔。
上诉庭去年3月29日谕令嘉马从当日算起的21天内,须把30万令吉存入郭素沁的律师银行户头,直到他提出的上诉审结为止。
郭素沁在2017年4月6日起诉嘉马,指他在同年3月8日召开记者会,提到雪州子民基金会(Yawas)课题时,出言诽谤她。
她在诉状中说,这番言论刊登在印刷和电子媒体,也上传至嘉马的脸书专页。她指嘉马的言论让人觉得她滥用州政府资金中饱私囊,以及没有道德。
郭素沁曾于2008至2013年,担任雪州高级行政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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