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两名大学生在退租后,屋主以房子多样东西需要维修为借口不愿归还押金,竟然还从中扣除5000令吉;两人不忿下寻找律师帮忙,最后不只拿回自己的钱,还获得相应的赔偿金!
为两人提供无偿服务(Pro Bono)的律师覃祖斌分享说,两名大学生是在数个月前找他求助,两人声称在退租前的入住期间,都没有损坏房子的任何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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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其Instagram法律咨询专页“律师仔”发帖指出,屋主先是称饭厅的桌椅有损坏,要求两人赔偿,而两人虽然没有损坏任何物品,但愿意负上责任,答应赔偿。
岂料,两人搬离后要向屋主索回入住前的押金时,屋主才声称房子内许多地方需要维修,包括冷气、更换灯泡、重新油漆、补天花板及清理费用,因此将从他们的押金里扣除。
结果,屋主擅自从6000令吉的抵押金里扣到仅剩下1000多令吉。
尽管两人不断向屋主解释,屋主还是坚持要扣除押金,最后甚至不理睬这两名大学生,打算不了了之。
覃祖斌律师指出,两人找上他后,他就告知这其实是很多黑心屋主的操作,因为大多数人不会为了区区几千块把事情搞上法庭,主要是因为律师费肯定高过要索回的数额。
他表示,自己不想让这类黑心屋主逍遥法外,于是答应免费帮两名大学生打官司,两人只需支付与案件有关的消费,例如交通费,印刷费,邮寄费等。
覃祖斌律师先寄律师信给该屋主索回押金,对方甘愿花钱找律师回信也不愿还钱,更在信中本加厉控诉两名大学生实际上造成房子更多的损坏。
他指出,既然对方不肯妥协,那唯有把案件带上法庭;对方收到控诉书后,也找了代表律师处理案件。
在交换法庭文件的过程中,屋主的代表律师多次联络并说服庭外和解,并从一开始3000令吉赔偿一直起至6000令吉,但都被拒绝。
覃祖斌律师向对方律师强调,既然把案件带上了法庭,若没有7000令吉赔偿,是不可能答应庭外和解。
对方律师一开始回答说,既然双方达不到共识,那唯有选择打官司,结果三天后,对方律师再次联络说屋主愿意把赔偿金提高至7000令吉。
“我跟客户(两位大学生)确认后,他们愿意接受7000令吉赔偿并庭外和解。
“收到7000令吉后,我撤回该案件,案件就结束了。”
他解释说,对方律师提出和解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屋主不愿花更多钱在这起案件上,上法庭打官司的费用,绝对超出屋主需要赔偿的金额。
他促请民众要懂得维护自己的权利,若遇到类似情况,不要向这类屋主妥协,并勇敢咨询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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