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訊)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已向上訴庭申請檢討上訴庭上月的裁決,以便他被控4項濫權罪名的選擇性招標計劃(Jana Wibawa)案回到高庭的無罪判決。
根據馬來郵報報道,慕尤丁代表律師哲丹傑瓦尼證實,其當事人昨日已經向上訴庭入稟這項檢討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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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庭上月28日一致裁決,推翻高庭撤銷慕尤丁在該案的4項濫權裁決,諭令案件交回地庭重申。
慕尤丁在申請中,要求上訴庭依據1994年上訴庭條規第105條文,批准他檢討上訴庭於上月28日推翻高庭宣判其4項濫權案無罪的裁決。
在同一申請中,慕尤丁也要求上訴庭行使1994年上訴庭條規第105條文,在公正利益的情況下檢討及撤銷上訴庭此前的裁決。
慕尤丁也在宣誓書指出,他相信上訴庭應該允許他要求檢討此前上訴庭三司裁決的申請,他也認為該項判決無效或非法,並指控上訴庭三司的行動已經超出他們的管轄權限。
他說,這是因為上訴庭在刑事上訴案件中,應該只有審訊或裁決由高庭作出的任何裁決;或者是當高庭行使其管轄權作出的裁決;再或者是當高庭行使其權限處理地庭的上訴案或檢討申請。
去年3月10日,慕尤丁在地庭面對4項濫權罪名提控,他皆否認有罪。
控狀指77歲的慕尤丁在擔任首相期間,於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8月20日在布城首相辦公室,利用首相和土著團結黨總裁的職權,向Bukhary Equity私人有限公司、Nepturis私人有限公司、Mamfor私人有限公司及商人拿督阿茲曼尤索夫索賄,總額達到2億3250萬令吉。
慕尤丁是在2009年大馬反貪汙委員會法令第23(1)條文(濫權受賄)下被控,並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條文下治罪。
去年8月15日,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賈米爾裁決,批准慕尤丁要求撤銷他在Jana Wibawa案被控4項涉2億3250萬令吉的濫權控狀的申請,從而無罪釋放。
莫哈末賈米爾認為,慕尤丁的4項罪控含糊、有缺陷且毫無根據,沒有犯罪詳情。
上月28日,由上訴庭法官拿督哈達麗雅、拿督阿茲米及拿督柯瑪蒂組成的上訴庭三司審理主控官提出的上訴,並推翻高庭的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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