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28日訊)捍衛自由律師團(LFL)總監再益馬烈促警方對在含有“真主”字眼襪子事件上,發表煽動和教唆言論的關鍵人物追究刑事責任,並點名巫統青年團長莫哈末阿克馬應當受到法律制裁,以平息這場風波!
再益馬烈發文告指出,根據全國警察刑事調查部總監昨天的發言,要求各界包括政治人物,停止以襪子事件挑起種族情緒,避免甘榜美丹械鬥事件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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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發言未免來得有些遲了。政治人物在過去數週發表了許多煽動性言論,但執法單位基本毫無反應,最終導致KK便利連鎖店被汽油彈襲擊。”
他指出,政治人物的發言加劇緊張局勢,令社會大眾和商家產生恐懼,並且所有關於襪子的爭論都是無意義、多餘且危險的。
“整個事件就是商業供應上出現失誤,但這個國家裡彷彿沒有人還存有理智。”
他質問,“在呼籲大眾冷靜之後,警方是否會做出正確的行動,調查那些通過將事件定義為對伊斯蘭的攻擊來製造緊張局勢的人?
“還是說,過去兩週,把國家搞得天翻地覆的罪魁禍首,依舊可以逍遙法外?”
雖然不能排除還有其他人牽涉其中,但再益馬烈指出,眾所周知,製造緊張局勢的關鍵人物就是莫哈末阿克馬。
“即便在相關事件的商家公開道歉和被刑事提控後,他(阿克馬)仍無情地渲染這起事件。”
他認為,任由政治人物毫無根據的宣揚“宗教受到攻擊”的情緒十分危險,這類具有政治地位和影響力的人士發表的言論,將對公共秩序和安寧帶來深遠的影響。
“在我國,政治人物為政治利益,玩弄宗教和種族課題的歷史由來已久。他們還不厭倦嗎?
“希盟領導的昌明大馬政府要像前朝政府一般,繼續容忍這種情況嗎?”
再益馬烈指出,大馬是法治的國家,法制必須獲得落實。
“所有煽動和教唆社會大眾的人士,應當面對法律的全面制裁。
“所有責任方都應該受到法律制裁,無論此人是否是執政黨的一員。”
他說,根據刑事法典第505(b)和第505(c)條文,任何人發表可引起公眾恐懼或驚慌的言論,擾亂公共秩序,或煽動一個群體反對另一個群體,都可構成罪行。
“沒有人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必須採取行動預防過去數週的情況不斷上演。除非責任方受到制裁,否則國家將無法解決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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