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组织希望能够在3个月时间内找到有利於特別是最弱勢群體的最佳解決方案,同時也会考慮政府的擔憂。他们指出,公民组织与政府的目标是一致的,即保護兒童、弱勢社區並確保國家的安全被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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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定于3月27日(星期三)在国会下议院寻求通过的2024年联邦宪法修正案,以修改与公民权条文有关事项,但在内政部长赛夫丁提呈公民权修宪案二读后,议长就宣布休会。这也意味着,公民权修宪案无缘在本次会议进行辩论、总结及寻求三读通过,再带到国会上议院通过。内长表示,定于6月举行的下一次国会会议将允许所有议员参与并深入讨论有关修宪案。
自从公民权修宪案被提上日程以来,拟修改的内容就备受争议。除了公民组织大力反对,国会后座议员也对部分修宪内容持有异议,认为部分修宪内容是倒退的举措。他们扬言可能不会投下支持票。修宪案需要获得下议院三分二议员的支持才能通过。
国会议员及公民组织对修正案表示担忧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修正案将影响马来西亚男性的非婚生儿童、马来西亚父母收养的无国籍儿童以及弃婴的权益。内政部对于异议开始是持不妥协态度,重申修宪案是为了确保公民权不被滥用,同时也要确保不会违反人权,政府是秉持审慎的态度。
经过朝野政党、公民组织的抗议、争取和建言,内阁抚顺民意,用意放弃其中一些引起争议的修改内容。内政部长上星期向国会提呈一读的法案,有做了一些的让步。早前信誓旦旦宣布不会修改任何与弃婴有关的公民权条文就妥协了,修正案修改第19(b)条文,将“永久居民所生”一词改为“大马公民所生”,即任何被发现遗弃在国内任何地方的新生儿,均应推定其母亲是大马公民。换言之,任何被发现遗弃在国内的新生儿,他们都会被假定是由大马籍母亲所生,因此可依法自动成为公民。
有关弃婴的条文被取消,以及将“父亲”一词改为“其父母中至少一人”,大马母亲在海外产子可获公民权,得到赞许。但是修正案仍有部分内容被认为是“倒退”,将对无国籍儿童、包括原住民在内的无证马来西亚人以及马来西亚男子的外国妻子产生负面影响。
其中,根据内政部所提呈的公民权修宪案,第12(1)条文规定,任何在大马出生或海外出生的人,如果出生时在修宪案生效前,则根据修宪前的宪法规定,而意味该条文不具有追溯力。换言之,只有在修宪后的海外出生孩子才能自动获得大马公民权,而修宪前出生的孩子只能根据宪法第15(2)条文提出申请。
家庭前线组织(Family Frontiers)及及大马母亲网络就表示,修宪案没有追溯力意味着只有未来出生的孩子才能受益,获得大马公民身份,现有的案件不会获得解决。这项决定无视现有海外出生的孩子的困境,也违背政府对受影响家庭的承诺。
对此,内政部长回应已就此事进行了研究和磋商,并成立了由多个部会代表的特别委员会来探讨该问题。根据所有评估,内政部建议仅在一代内强制执行这项规定,以免造成泛滥。
无论如何,公民组织希望政府可以听到母亲们的声音,母亲们不辞劳苦争取权利的努力不能被白费,她们有权受到修宪案的保护,并被赋予平等的公民权利。当局必须迅速采取行动修正这种不公平现象,并恢复人们对政府的信心。
此外,一些组织也非议政府将公民申请的年龄限制从21岁降低至18岁,以及取消永久居民所生子女的马来西亚公民权。他们指出,这将影响砂拉越和沙巴本地人所生的孩子,他们因各种原因,例如无法提供出生详细资料,而持有红色身分证。他们呼吁东马国会议员要求将这些修正案从修正案中删除,以便有更多时间进行研究和考虑。
随着本次国会休会。修宪案将被推迟至6月再辩论和通过,公民组织希望政府能够在6月之前一直敞开大门,以解决剩余的争议问题。他们希望能够在3个月时间内找到有利于特别是最弱势群体的最佳解决方案,同时也会考虑政府的担忧。他们指出,公民组织与政府的目标是一致的,即保护儿童、弱势社区并确保国家的安全被保障。
与此同时,针对执政党后座议员以及反对党要求将与公民权条文有关的联邦宪法修正案提交给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进行审查,内政部应该重视这项建议,以便议员们和利益相关者拥有充足的时间提出意见,这将确保修宪内容可以更符合国家利益,并保护公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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