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30日訊)資深律師提醒,無論是公開或在背地裡給予警方“青包”或紅包都是違法的。
也是前資深警官的奈也說,巫青團長阿克馬日前在馬六甲野新派“青包”給警員的行為,已經讓有關警員陷入困境。
ADVERTISEMENT
奈也今日受詢時對網媒《今日自由大馬》說,由於阿克馬是州議員,有關警員會因不願傷害他而不選擇公開拒絕他。
“阿克馬身為議員,在與警員打交道時應該保持敏感。我為那些勤勞工作的警察感到非常難過,他們因為他明顯的政治議程而遭受審查。
應捐款給警察福利基金
“如果阿克馬像自己聲稱的那樣無私,他應該慷慨地捐款給警察福利基金。”
奈也說,除了政府的一般通令上的明文規定,大馬反貪汙委員會也在其網站上,根據公共服務部門發出的相關通告闡明此事。
他指出,根據公務員贈送及接受禮品的行為守則,公務員不得接受或贈送任何禮物,包括透過與其公務有關的任何一方。
他引述反貪會網站的內容說,在任何無可避免的情況下拒絕或有任何疑慮,有關官員應立即向部門主管提呈一份有關禮物的書面報告尋求批准。
阿克馬日前向野新的420名警察,派發20令吉的青包。
領青包警員須呈書面報告
奈也說,在上述情況下,警員必須向上級提呈書面報告,才能保留該青包。
“警員穿著制服在執勤時接受任何形式的禮物,尤其是現金都不合適。警察法令第19條文闡明,他們被視為隨時在執勤。”
他認同全國總警長丹斯里拉沙魯丁的說法,即警員在執勤期間收紅包是違法的,可被視為受賄,甚至會受到嚴厲對付。
“我相信總警長一定是根據現有的警察規則及條例說這番話。”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