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30日訊)巫青團長阿克馬錶示,自己給甲州野新警局警方人員派發“青包”並沒有錯,因為他是公開進行,而且這是在自己未當選州議員之前就已經有的“傳統”,給警方派發青包是他的個人捐助。
地方政府職員也有
根據《陽光日報》報道,阿克馬昨日下午出席巫統峇眼拿督區部舉辦的齋戒月關懷活動後,針對其派發青包給警方的行為向媒體解釋說,有關捐助不僅僅發給警員,也給地方政府的職員,每個青包有2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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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這是他個人所給予的捐獻,更何況在齋戒月期間進行捐助,是被允許的。青包是公開發給所有的警方人員,不僅是給警區主任一人。
他強調,如果一個人不能做好事,也不要阻止別人做好事。
“如果我派發青包有錯,不滿的人可以直接向警方報案。”
少於100沒違反貪法
他表示,派發少於100令吉的青包,並不牴觸反貪法令。派發青包於公務員,是感恩公務員的貢獻。
阿克馬日前在自己的抖音上載派發青包的短視頻,結果引起爭議,認為此舉違反廉正。
警下班派發符當局指南
另外,針對全國總警長丹斯里拉沙魯丁指警方人員在執勤時接受紅包是犯法,阿克馬則回應說,他分發青包是下班時間進行,因此符合當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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