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31日訊)天然資源及環境永續部正在研究電子垃圾條例的最終草案,以便處理家庭產生的電子垃圾管理機制能在明年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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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長聶納茲米指出,該機制旨在處理家庭,而非工業領域如商業和機構產生的電子垃圾。
他對馬新社說,該機制將涉及製造商、進口商、消費者,以及獲得環境局發出執照的回收中心。
“我們已有框架,但需要符合非工業部門的實況,然後當已經過與利益相關者交流之後,我們將進入下一階段。”
聶納茲米說,與其他國家一樣大馬也不例外,通過完善立法和制定電子垃圾管理機制,確保國內產生的電子垃圾對環境無害。
他指出,所草擬的條例向利益相關者強調“製造商延伸責任和共同責任”的概念,涉及製造6種電子垃圾管控物品,即冰箱、洗衣機、手機、電腦、冷氣機及電視。
“在意識到當前電子垃圾數量攀升已成為全球威脅,以及制定特殊管理系統應對電子垃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球越來越多國家已針對此事制定條例。
“統計顯示,2019年有78個國家的電子垃圾受到立法、政策和條例的保護,而2014年只有61個國家。這些統計顯示人們對電子垃圾的意識已經開始增加。”
聶納茲米說,臺灣、日本和歐盟在自超過20年已制定電子垃圾條例,近年來在東盟的數個鄰國也制定本身的電子垃圾條規。
他指出,大馬需要制定一項關於電子垃圾管理的明確指南,以免若沒以正確方式處理,當中所含有的有害物質汙染環境。
“此外,還有一種稱為‘城市採礦’的新現象,即從電子垃圾中重取金屬或稀土物質,並再循環使用,這使得該指南非常重要。”
目前,電子垃圾處理系統僅在工業領域實施,而家庭或社會大眾的電子垃圾處理並未系統化,只是丟進垃圾桶或非法丟棄。
環境局通過2005年環境素質條例(受管制廢料)及1974年環境素質法令,管控通過工業程序產生的電子垃圾。
聯合國估計在2021年,每個人平均產生7.6公斤電子垃圾,全球電子垃圾產生總量達5740萬噸。
此事非常令人擔憂,因為僅17.4%電子垃圾再循環,或以環保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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