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31日讯)自称在购物中心停车场遗失50万令吉的失主已现身警局录供,但由于对方没有携带任何有足够说服力的证据,因此警方仍暂时代为保管这笔巨款。
钱借友投资 拿回忘放进车
雪州总警长拿督胡申今日对国文《大都会日报》指出,该名任职木桐公司董事的男子声称,那笔巨款是他去年借给一名朋友用于投资目的,而他的朋友就居住在案发购物中心楼上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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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名男子声称,当日他前往朋友的单位领回这笔巨款后,忘了把装有巨款的行李箱放进车里,直到他想起来的时候发现行李箱不在车里。”
他说,该名男子昨天到警局录供时,并没有携带任何证明这笔巨款属于他公司的证据,因此认领程序无法完成。
“该名男子必须再次返回警局录供,并提供进一步的证据,包括那笔巨款的来源。”
一名在灵市某购物商场工作的保安人员于本月20日早上,在商场4楼停车场巡逻时,发现一个可疑的行李箱,打开后发现里面有至少50万令吉现金,于是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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