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31日讯)一家私人有限公司拟开发采矿工程并向州政府申请开发许可证,不料4年过去了,工程迟迟未批,最终该公司还无故被取消采矿许可证的申请。
对此,该公司入禀法庭提出控诉,索取3亿1000万令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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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人是ARAS NIAGA DEVELOPMENT有限公司,并列3个单位为被告,即第一答辩人:吉州政府秘书机构(SSI)、第二答辩人:吉州政府秘书机构(SSI)总经理安鲁希达亚、以及第三答辩人:吉州秘书。
有关诉讼案的入禀程序已于本月25日,在亚罗士打高庭完成。
原告是ARAS NIAGA DEVELOPMENT有限公司创办人拿督莫哈末阿纳斯,他今日在律师团队陪同下召开新闻发布会。
他说,该公司与吉打资本公司(PKB)合作,在有关地点开发采矿项目。
他说,为了执行采矿计划,该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签订3个地段的租赁协议,并于2021年1月24日期生效,为期45年。当时,有关土地的合法拥有权属于第一答辩人。
他说,遗憾的是,2021年3月时,SSI不再批准该公司的许可证申请,而当时SSI总经理更要求该公司归还有关地段。
他说,该公司在签署租赁合约后,每年都支付18万3600令吉的租金,一共签了4年,最终工程没法展开。
于是,他决定入禀法庭提出控诉,要求(一)违反附加协议的损失3亿令吉、(二)名誉受损、困苦、羞辱、财务状况和精神压力的损失、(三)索取惩罚性赔偿,因为第二答辩人安鲁希达亚和第三答辩人不合理使用权力、(四)原告在开发项目的损失,索偿1000万令吉。
吉打州秘书拿督斯里诺里占证实,秘书署已接到有关诉讼案的通知,而当局正在审查细则。他说,这是涉及前朝政府的一项旧协议,他将会咨询州法律顾问的专业看法后,再做进一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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