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羅士打31日訊)一傢俬人有限公司擬開發採礦工程並向州政府申請開發許可證,不料4年過去了,工程遲遲未批,最終該公司還無故被取消採礦許可證的申請。
對此,該公司入稟法庭提出控訴,索取3億1000萬令吉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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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人是ARAS NIAGA DEVELOPMENT有限公司,並列3個單位為被告,即第一答辯人:吉州政府秘書機構(SSI)、第二答辯人:吉州政府秘書機構(SSI)總經理安魯希達亞、以及第三答辯人:吉州秘書。
有關訴訟案的入稟程序已於本月25日,在亞羅士打高庭完成。
原告是ARAS NIAGA DEVELOPMENT有限公司創辦人拿督莫哈末阿納斯,他今日在律師團隊陪同下召開新聞發佈會。
他說,該公司與吉打資本公司(PKB)合作,在有關地點開發採礦項目。
他說,為了執行採礦計劃,該公司於2020年1月10日簽訂3個地段的租賃協議,並於2021年1月24日期生效,為期45年。當時,有關土地的合法擁有權屬於第一答辯人。
他說,遺憾的是,2021年3月時,SSI不再批准該公司的許可證申請,而當時SSI總經理更要求該公司歸還有關地段。
他說,該公司在簽署租賃合約後,每年都支付18萬3600令吉的租金,一共簽了4年,最終工程沒法展開。
於是,他決定入稟法庭提出控訴,要求(一)違反附加協議的損失3億令吉、(二)名譽受損、困苦、羞辱、財務狀況和精神壓力的損失、(三)索取懲罰性賠償,因為第二答辯人安魯希達亞和第三答辯人不合理使用權力、(四)原告在開發項目的損失,索償1000萬令吉。
吉打州秘書拿督斯里諾里佔證實,秘書署已接到有關訴訟案的通知,而當局正在審查細則。他說,這是涉及前朝政府的一項舊協議,他將會諮詢州法律顧問的專業看法後,再做進一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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