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高庭批准美国政府所提出的司法审核申请,撤销工业法庭判处美国大使馆因不当解雇而须向前保安赔偿6万6000令吉的裁决。
高庭法官拿督阿玛吉星指出,法庭认同在前保安苏巴马廉根据1967年劳资关系法第20条文向工业法庭索赔一案中,美国政府及其大使馆享有豁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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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通过电邮作出判决时说:“因此,法庭批准这项司法审核,第二答辩人(苏巴马廉)需支付8000令吉的堂费。”
美国政府代表律师为林恒诚和张月涵,苏巴马廉代表律师为拉古纳,代表总检察署的高级联邦律师刘宏斌则以法庭之友的身份列席。
美国政府于去年8月9日入禀高庭要求撤销工业法庭的裁决,并将工业法庭和苏巴马廉列为第一和第二答辩人。
要求高庭颁布庭令
美国政府也要求高庭颁布庭令,裁定苏巴马廉是因为内部纪律不当行为而被美国大使馆裁退,而美国及大使馆在苏巴马廉索偿一案享有豁免权。
美国驻马大使馆是在2008年辞退苏巴马廉,在2019年4月,时任人力资源部长古拉同意此案的劳资纠纷带上工业法庭审理。
苏巴马廉在美国驻马大使馆工作了21年,他被辞退时的月薪为2000令吉。他要求复职或用以替代复职的赔偿。
工业法庭判美使馆赔6.6万
2020年1月8日,高庭裁定美国政府及大使馆享有豁免权,禁止工业法庭审理苏巴马廉非法解雇索赔案。2021年,上诉庭推翻高庭的裁决,并指示美国政府需要把案件交回工业法庭审理,美国政府上诉至联邦法院,上诉被法院驳回。
去年4月27日,工业法庭裁定苏巴马廉遭到美国大使馆违法裁退,判处美国大使馆需赔偿6万6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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