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訊)一馬公司(1MDB)前法律顧問呂愛霜(前譯盧愛璇)否認在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被控1MDB洗黑錢和濫權案中捏造利己的供詞,並強調她只是講述事實。
五度出庭供證
納吉被控1MDB洗黑錢和濫權案今日續審。51歲的呂愛霜是此案第50名控方證人,也是1MDB醜聞的關鍵人物之一。她從2011年5月至2013年11月,在1MDB任職。今日是她第五度為此案出庭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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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律師丹斯里沙菲宜針對1MDB董事會的多份傳閱決議以及股東決議,進一步交叉盤問呂愛霜。
針對決議中涉及的事項和提案,呂愛霜表示,相信1MDB董事會當時是根據(時任)首相(納吉)的意願發出批准。
沙菲宜指呂受當局嚴查
沙菲宜接著指呂愛霜的供詞是出於私利,因為後者已受到當局嚴厲的調查。
他進一步主張,呂愛霜在供證中捏造事實,這是為了她自己、在逃大馬富商劉特佐和其他一些人。
呂愛霜不同意沙菲宜的上述主張,並指本身是在向法庭講述發生的事情,並強調本身的供詞屬實。
沙菲宜接著指呂愛霜正在面對1MDB的起訴,而為了在該訴訟中獲得利己的抗辯,因此在此案中捏造利己的供詞。
當詢及是否已為該訴訟案入稟抗辯聲明,呂愛霜表示,她會向法律團隊尋求諮詢。
此外,沙菲宜告訴呂愛霜,從法律上而言,1MDB的提案必需經過董事會的考量後,才向股東(納吉)彙報。
稱董事會開會前已與納吉會面
對此,呂愛霜供稱,一般來說,確實是這樣,但在1MDB,針對某些提案,董事會在召開會議前,已經與股東(納吉)會面了。
呂愛霜供稱,在1MDB任職期間,她不曾接受(時任)首相(納吉)的指示。
她同意沙菲宜所指,即沒人告訴她,納吉把事情掌握在手中,對於1MDB的事情,必需由他決定後,董事會之後才能決定。
她也同意沙菲宜的主張,即雖然財長機構是1MDB的股東,但是當年以財長身分作為股東代表的納吉不是她的上司,因此不能對她下達指示。
指1MDB-PSI聯營項目是騙局
另一方面,呂愛霜供稱,事後看來,1MDB與PetroSaudi國際公司(PSI)的聯營項目是一個徹頭徹尾的騙局。
較早前,沙菲宜指出,PSI並不存在,而呂愛霜當時作為1MDB的法律顧問,也沒有進行盡職調查來查明這一點。
呂愛霜對此回應指,當時她剛剛進入1MDB,而1MDB-PSI聯營項目早在2009年已出現,1MDB管理層應對PSI展開盡職調查。
第49名控方證人反貪會查案官諾艾達此前供稱,根據1MDB調查文件顯示,納吉在2009年的家庭度假期間,在遊艇上與劉特佐、沙地阿拉伯王子杜基和PSI股東塔裡克奧貝德就1MDB-PSI聯營項目進行所謂的政府與政府之間的外交合作討論,並沒經過合法和正式的討論管道,以致對國家造成巨大損失。
此案將於明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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