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金山2日综合电)科技公司谷歌(Google)被控偷偷在用户处于私密浏览模式之际追踪他们的网络使用状况。为求和解,Google已同意销毁数十亿笔资料纪录。
中央社引述外电报道,和解条款已于周一提交到加州奥克兰联邦地区法院,还需要法官罗杰斯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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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律师团估计和解金额超过50亿美元(约237亿令吉),可能多达78亿美元。Google不会支付损害赔偿金,但用户可以个人名义提告并要求赔偿。
这桩集体诉讼始于2020年,涵盖数以百万计从2016年6月1日开始使用私密浏览的Google用户。
有些人会将Google的Chrome浏览器设为“无痕”(Incognito)模式,或将其他浏览器设为“私密”浏览模式。原告用户指称,Google的分析所得资料、Cookie(追踪使用者浏览活动的小型文字档)和应用程式让这家公司得以不当追踪做了这些设定的用户。
他们说,这让Google得以知道他们有哪些朋友、喜欢什么食物、有什么嗜好、有何购物习惯,以及他们在网上搜寻哪些“最私密、可能难以启齿的东西”,Google因此成了一个“不负责任的资讯宝库”。
根据和解协议,Google将更新公告,说明它在“私密”浏览模式搜集哪些资料,这项程序已经展开;Google也将让“无痕”模式用户阻挡第3方Cookie,为期5年。
原告律师团写道:“结果是Google从用户私密浏览期间搜集的资料将减少,从这些资料所获利益也下滑。”
Google发言人卡斯塔尼达说,公司仍认为这桩诉讼缺乏依据,但很高兴能解决,“我们从未在用户使用无痕模式时将资料与他们联系起来…我们乐于删除旧的技术资料,这些资料从未与个人相关联,也从未用于任何形式的个人化”。
原告律师之一波伊斯在声明中说,这次和解是“要求占优势地位的科技公司诚实及负起责任的历史性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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