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笃2日讯)拿笃技职学院命案13名少年嫌疑犯今日被押上拿笃推事庭,被控杀害一名17岁男学生。
基于刑罚涉及死刑,属于高庭权限,因此推事庭没有记录13名被告是否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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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们年龄介于16岁至19岁,被控于今年3月21日和22日的晚上9时至早上7时38分,在拿笃技职学院宿舍Resak 7号房和Belian 5号房,共同杀害莫哈末纳兹米艾扎。
被告们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下被控谋杀,并与第34条文(共同意图犯罪)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最少30年但不超过40年监禁,以及鞭笞不超过12次。
由于涉及青少年案件,推事努艾丝拉夫于今早9时闭门审理此案,只有被告的家人被允许进入法庭。
控方由副检察官黄俊涛(译音)负责提控,2名被告由律师阿米鲁阿敏拉锡和卡马鲁丁莫末钦基代表,另外11名被告无律师代表。
法庭择定5月16日过堂,以等待控方提交化学检验报告和尸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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