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2日訊)五大宗教諮詢理事會(MCCBCHST)呼籲政府,就草擬中的1965伊斯蘭法庭(刑事權限)修正法案(355法令)與所有利益相關者討論,因為任何修憲案都會影響所有人。
五大宗教諮詢理事會今日發表文告強調,李特憲制委員會報告、聯盟備忘錄、英國政府在1957年5月制定的白皮書,以及馬來亞、沙巴、砂拉越和新加坡的1963年建國契約,都表明大馬是個君主立憲制國家,擁有最高聯邦憲法,並很大程度上擁有世俗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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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中沒有關於宗教或神權國家的條例。我們所有人都應該尊重建國原則,並在聯邦憲法和國家原則的指導下,為建設一個團結、民主與和平的馬來西亞而努力。”
文告表示,強化伊斯蘭法庭的量刑權將使得伊法庭能夠實施伊刑法(hudud),同時聯邦列表和州列表之間的管轄權不能重疊。
文告指出,正如首相署(宗教事務)部長拿督納因莫達所宣佈,如今正在作出新的嘗試,提出類似於哈迪阿旺在2016年提呈的1965伊斯蘭法庭(刑事權限)修正法案(355法令)私人動議一樣,加強伊斯蘭法庭刑罰權力的法案。
“五大宗教諮詢理事會認為,任何違反“3-6-5”保障措施的行為,將使得伊斯蘭法庭引入伊刑法罪行。”
“3-6-5頂限”代表著伊斯蘭法庭的判罰權力最高為3年監禁、5000令吉罰款及6次鞭笞。
文告舉例,倘若哈迪阿旺的私人動議提早通過,伊斯蘭法庭將獲得更大的量刑權,使得他們能夠審判盜竊、搶劫、通姦、雞姦、上癮等伊斯蘭罪行。但這些罪行已在聯邦憲法的犯罪清單中,因此給予額外的權力將是違反憲法的行為。
“此外,這種強化量刑權的做法違背了憲法的本質和基本結構。這意味著要建立一個平行的伊斯蘭刑事法律制度,這在我們擁有最高憲法的情況下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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