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聞的世界裡,不管古今中外,“不請自來”是必要的,如果記者什麼都要人家請,很多新聞是完全不存在的,所以,既然有如此分量的人辦“喪事”,就算報館可能有直覺覺得這是一場戲,但記者還是需要在場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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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各種政治風波與杯葛爭議的洗禮之後,華社輿論的話鋒突然一轉,轉到一場由跨界鬼才黃明志舉辦的“活人追思會”之上。其實,這表面上並沒有什麼特別,一來,這類追思會並不罕見,更何況,在4年前藝人林靜苗也曾經辦過類似的活動,二來,這場活動在愚人節當天舉辦,所以很多人在接獲這個消息時,應該都會直觀地認同,這可能只是一場戲,因為熟悉黃明志的人都清楚,他若真有這一天,絕對不可能這麼模糊低調。
當然,這件事之所以會發酵,主要是因為在活動結束後,有記者與黃明志的粉絲爆發口角,而記錄這段過程的視頻與文字也隨之流傳出去,才觸動輿論市場的紛紛議論。而在此事中,議論者也基本分為兩派,一派支持黃明志的追思會,以及與記者爭執的粉絲,議論記者的無禮和“大聲夾惡”,另一派則挺記者,而在這當中還有一些沒有表明是否支持記者的,則抨擊黃明志辦追思會的方式行為過為超前,擔憂形成不良風氣。
說到這裡,我想我可以透過整合這正反兩派的訊息,來初步說明一下我的看法。首先,我們就撇除這名記者是否“大聲夾惡”的主觀判斷,來談論一下看官們最關心的部分,就是不少人單憑直覺就大略猜到黃明志的追思會應該只是一場戲,何以在場的記者如此較真?這點我可以通過我在媒體界與學術界的經驗為大家解說,就是跑新聞是一門專業,記者們作為事件中的第三者,不能靠“直覺”來寫新聞,他們需要從涉及單位或個人得到確定的情況才可下筆。
這即是新聞從業員“求證”最基本的職業道德,因為記者寫的“是”或“不是”都會產生很大的影響,輕則誤導讀者,重則影響涉及者家屬,所以他們不能憑靠“直覺”來捕風捉影,必須求證再求證,而這也是訓練有素的記者,與農場小編的最大差別。我曾經在本地某馬來報館的意外組待過,我們在大型意外發生出隊採訪時,就算在太平間裡就已看到相關人士的屍體了,但我們還得確認醫院那邊發出死亡證明,才能夠在數字上+1。
這種嚴謹,就是新聞從業員不為大部分人所知道的專業。更何況,在採訪意外,甚至人員傷亡的事故時,專職採訪意外等社會新聞的記者們,都會擁有一套正規,並且應付這種悲痛事件的作業程序,務求在採訪時不會對家屬或社會產生太大的負面影響,也能夠滿足民眾的知情權。所以,“直覺”確實不能當新聞寫,就算你有這個“直覺”,你也必須透過相關人士的口,來證明你的“直覺”,因為記者不是評論員,只能“記”而不能“評”。
其二,就是捲入此風波的記者在應付場面和語調控制上可能比較缺乏經驗,所以一直被黃明志在場的粉絲和追思會當時的氛圍引導,變成好像來鬧場似的。在面對這種情況,我們通常都會問多兩次,對方如果不再表明態度,我們通常就會自行離席,因為這是老前輩教的“事不過三”。當然,她很敬業,所以一定要待到有結果為止,這股毅力從新聞系教員的角度來看,是很欣慰的,她今後若能再圓滑點必定有一番作為,因為這類記者恰好是政客最害怕的人物。
最後,就是對於記者“不請自來”的指責。黃明志追思會“訃告”中確實已表明“謝絕媒體採訪”。老實說,只要對方有一定的分量,新聞從業員就一定會到,這也是記者“厚臉皮”的獨特技能。何謂“分量”?就是你的舉手投足對這個社會有一定影響力,而這個影響力未必是政策上的,他可以是會成為人們效仿的對象,只要他備受社會所關注,而他也需依賴流量來生存的話,他就是佔用了社會資源,因為“流量”其實也是一種社會資源,它會變成“錢”的。
佔有社會資源的人,自然值得追訪。不過話說回來,你也別叨唸說不請自來不好,要人家邀請才能出席,在新聞的世界裡,不管古今中外,“不請自來”是必要的,如果記者什麼都要人家請,很多新聞是完全不存在的,所以,既然有如此分量的人辦“喪事”,就算報館可能有直覺覺得這是一場戲,但記者還是需要在場追。一場追思會,誘發了公婆各自說理的爭議,這點讓人費煞思,然而,如果能夠協助華社進一步理解“新聞”,黃明志這次搞的大龍鳳,也勉強算得上是功德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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