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Spanco 私人有限公司董事经理丹斯里陈华春被控从财政部公共和私营合作单位获得的价值39亿6638万6628令吉官车供应、维修、保养及管理合约中涉嫌误导政府,于今日在地庭面控,他对控状否认有罪。
他被控于2019年2月27日及28日期间涉嫌上述罪行,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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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罪名下一旦罪成,可判处不少过1年不超过10年监禁、罚款及鞭刑。
控状指出,陈华春在上述工程的招标文件附件中误导政府相信其Spanco公司是拥有土著持股至少30%的公司,若政府没有被误导,则不会颁发该工程给该公司。
承审法官苏扎娜批准陈华春的保释申请,后者需要交付200万令吉保释金、一名担保人,并把护照交由法庭保管直至案件完结
另外被告代表律师旺阿兹敏说,其当事人已经83岁高龄,患有高血压、膝盖及背部疼痛疾病要求把每月需到就近反贪会办事处报到的额外条件改为每3个月1次;法官斟酌后决定为每2个月报到一次。
法官也决定,被告在案件结束前,不得直接进或通过第三方间接接触控方证人的额外保释条件。
她择定案件于6月4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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