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訊)一馬公司(1MDB)前法律顧問呂愛霜(前譯盧愛璇)供稱,一馬公司(1MDB)旗下子公司一馬能源有限公司(1MEL)在設於香港的安勤私人銀行開設戶頭一事,並非她處理,因此1MDB前首席執行員拿督沙魯爾指是她建議在該銀行開設戶頭的這番供詞並不屬實。
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被控1MDB洗黑錢和濫權案今日續審。51歲的呂愛霜是此案第50名控方證人,也是1MDB醜聞的關鍵人物之一。她從2011年5月至2013年11月,在1MDB任職。今日是她第7度為此案出庭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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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律師塔妮婭就1MEL在安勤銀行開設戶頭一事,交叉盤問呂愛霜。
“根據(第9名控方證人)沙魯爾的證詞,你(呂愛霜)負責處理1MEL在安勤私人銀行開設戶頭一事。”
呂愛霜對此表示否認。
在去年9月19日的審訊中,第47名控方證人國行分析師亞當阿里夫確認,被標誌為第二期的1MDB案資金流向分析圖顯示,1MDB於2012年通過兩家全資子公司,即1MEL和1MDB Energy(Langat)Limited(1MELL),經過多重途徑把3000萬美元轉入納吉尾號為“9694”的大馬伊斯蘭銀行私人戶頭。
塔妮婭進一步指出,根據沙魯爾所言,呂愛霜和1MDB時任財務執行董事倪崇興(譯音)被選為負責處理1MEL在安勤私人銀行開設戶頭的事務,因為該銀行是Aabar Investments Pjs公司所持有,而該公司當時的首席執行員為莫哈末巴達維胡賽尼。
沙魯爾此前供證時指出,在該公司董事會不知情的情況下,1MEL在2014年9月期間,分別將2億2333萬3000美元及4億5798萬4607美元匯至在塞舌爾註冊的Aabar Investments PJS Limited,事後才意識到這是冒牌公司。
第12名控方證人1MDB前首席財務員阿茲米此前供稱,上述兩家Aabar的代表皆為莫哈末巴達維胡賽尼。
指是沙魯爾倪崇興負責
呂愛霜今日供稱,安勤私人銀行確實是由Aabar Investments Pjs公司所持有,但並非是她建議1MEL在該銀行開設戶頭。
“這是財務部門決定的事情,正如所看到的(開設戶頭)申請表,實際上是沙魯爾和倪崇興(負責)。”
她同意塔妮婭所指,即沙魯爾所言並不屬實。
她也同意塔妮婭所指,即當時並沒收到1MDB的股東(納吉)指示在安勤私人銀行開設戶頭。
1MDB收購丹戎能源控股
董事會在管理層彙報後決定
此外,呂愛霜供稱,1MDB收購丹戎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的決定是由1MDB董事會在聽取1MDB管理層的彙報後做出的。
她在辯方律師丹斯里沙菲宜的交叉盤問下,確認志期2012年2月9日,1MDB以106億令吉收購丹戎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的相關文件。
她說,納吉於2012年2月9日,代表1MDB的股東,即財長機構簽署了文件,批准上述的收購。
不認同納吉未以首相籤批收購
她不同意沙菲宜所指,即由於沒有文件說明納吉是以時任首相的身分簽署,因此意味納吉沒行使1MDB公司章程第117條款賦予首相的權力,批准1MDB收購丹戎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根據辯方在此前的審訊中指出,1MDB公司章程第117條款闡明,1MDB的任何交易,包括公司投資或任何的競購重組,首相都必須給予書面批准。
呂愛霜同意沙菲宜所指,即納吉當時身兼首相財長,沒有時間,因此在收購方面需要尋求管理層、董事會和投資銀行與金融服務公司高盛的專業建議。
她也說,1MDB董事會並不是一個由“唯唯諾諾的人”組成的團隊,而是會聆聽和考慮各種建議。
根據此前新聞報道,1MDB最終是以85億令吉收購丹戎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作為長期戰略投資。
此案將於明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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