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己熟悉的环境和境地里,习惯了只去爱去的地方,常吃老旧的味道,是因为吃一餐少一餐, 吃了不对味的早餐,这感觉就像穿上不合脚的鞋,比光着脚还要难过……
常有不同城市的朋友,落地本城之后,谘询一日三餐的选择和去处,想要获得在地人的日常口袋名单,同时攀比一般人相信且跟随的网上指南、五大或十大排行榜,甚至业配美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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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问的朋友多了,时间久了,回答惯了,为了方便自己,利便他人,不必重复解释,于是简单制作了一份清单,涵盖自己的平日吃处,也就是无责任的推荐,发出去让对方参考。最后他们喜欢与否,我并不在乎。
这份清单,以早餐为重。一般人一日三餐,少数人一日五餐,三餐五餐也好,始终早餐为首。它开启了一日之计,是一天中胃口的满足和身体舒适度的定标。营养界有句“早餐要吃得像个皇帝,中餐要吃得像个平民,晚餐要吃得像个乞丐”,我很赞同。
早餐确实重要,除了因为确信专家说的,不吃早餐会降低大脑功能,影响大脑发育,影响智力,会变笨之外,个人特别喜欢老百姓的早餐环境,趋向道地和烟火味,那种能打通任督二脉的人气场域。
咖啡店和茶室的早晨人声,很有舒适感。有人买完菜坐下来,有人准备上班,有人晨运后来祭五脏庙,大家精神奕奕的对着自己那碗面那块糕,很快把它吃完,然后往家里或公司出发。
也喜欢观看无所事事的老人家,叫了一杯咖啡,和同座的老朋友有一搭没一搭,一副“我有的是时间”的精神奢侈,劳碌命如我,总想着自己到了他们年岁的“老样子”。
更享受那种走进茶室或面摊,和老板微笑点头,不必言语,这是问好的示意,也是“照旧”的寓意。那碗爱吃的面食很快热腾腾送上,老板还记得你的姓名,那种
一百分的存在感很舒畅。
巷弄里的小摊最有风味。掌厨卖面的从第二代,发展至第三代,巷弄里还是他们的天地。有些小店,吃久了已经变成大店,光顾了他们10年以上,店主人一样的实干,偶尔大家吐吐苦水,说说生活重担,说完继续干活去。
这样的早餐据点,渐渐成为多年来的三角,四角,五角或六角路线。循环了那么多个365天,也不厌倦。于是,尝鲜渐渐变成了一个陌生的字眼。
小朋友不解大人为何总要报到那些去了上百次仍不罢休的老店,所以每次相约早餐总会有些小争执。她们说,宁愿有时候踩雷也不要一直吃重复的食物,活生生是早餐代沟。
这真不行,在自己熟悉的环境和境地里,习惯了只去爱去的地方,常吃老旧的味道,是因为吃一餐少一餐, 吃了不对味的早餐,这感觉就像穿上不合脚的鞋,比光着脚还要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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