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訊)捍衛自由律師團總監再益馬力表示,全國總警長丹斯里拉沙魯丁不能因為沒有接獲投報,就不對巫青團長阿克馬的揮劍的臉書貼文采取行動。
法律沒規定需投報才調查
“警方所給的藉口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腳和不可接受的;法律中沒有任何規定警方只有在投報後才能開始行使調查權。這是一種不負責任的立場,因為警察有責任在意識到任何犯罪行為後進行調查,而臉書上的這篇煽動性貼文已成為全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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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天發表文告表示,警隊的主要法定職責是維護和保護公共秩序,而拉沙魯丁的言論,是警隊公然放棄職責的行為。
“根據1967年警察法令第3(3)條文,警察有義務維持法律和秩序、維持治安和逮捕罪犯。這項義務對警察來說是強制性的,他們不能選擇在個別情況下執法,而在另一種情況下卻視而不見。他們未能或拒絕對阿克馬的案件採取行動將是違反警察法令下的法定職責。”
“更甚的是,這不是一個普通的潛在違法事件,一個國家級政治人物發表此類言論對公共秩序與安寧具有深遠影響,尤其是阿克馬的情況,他最近幾周公開聲稱伊斯蘭因風波襪而受到威脅。”
他說,根據刑事法典第505(b)和(c)條文,阿克馬必須對本身在臉書上發佈的揮劍貼文被調查,因為他引起了公眾恐慌並煽動一個階層或社區與他人為敵。
他表示,事實上警方自行報警以立案調查的情況很常見。例如,根據和平集會法令和通訊及多媒體體法令下進行的調查,通常是根據警官提交的報告所展開的。那為什麼在如今的情況下沒有采取同樣的做法?
稱警方選擇性執法
“拒絕調查阿克馬很明顯然表明是選擇性執法。一般民眾若在社交媒體上發表任何涉嫌有爭議的言論,很迅速就被逮捕和提控,例如在風波襪中在社媒發表言論而被提控的卓偉隆(譯音)和歷奇。”
“那為什麼同樣的勢頭不適用於像阿克馬這種在團結政府裡有影響力的政治人物呢?”
他說,法治必須被優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阿克馬必須因其煽動性貼子而受到調查,就像其他人發表類似貼文一樣。
“政府的沉默也是不負責任和不可接受的。當偏向他們時,他們就會武斷地談論3R課題,當自己人公然冒犯3R時,他們會出於政治因素保持沉默。這是一種恥辱,也無法做到公平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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