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4日訊)內政部長拿督斯里賽夫丁表示,他沒有見過允許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居家服刑的“特赦附加諭令”。
接沙菲宜信函 無關居家服刑
他證實,他數日前確實收到納吉代表律師丹斯里沙菲宜的信函,而他會在適當時候根據本身所知道的事情作出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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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夫丁今天在內政部召開記者會時說:“我可以證實已收到信函,而目前我依據的訊息也是媒體的報道。”
詢及該信函內容是否關於納吉申請居家服刑,賽夫丁對此重複回答了4次“不是”。
“我收到的信函內容是如同他(沙菲宜)在法庭說的事情。”
詢及是否有關於允許納吉居家服刑的“特赦附加諭令”,賽夫丁說:“我沒有關於附加諭令的資料,我會根據我所知道的事處理。”
詢及是否有看過納吉特赦的附加諭令,他說:“沒有。我不是特赦局成員。我也不知道此事。”
否認優待納吉
以監獄局說法為準
對於監獄局總監否認給予納吉特殊待遇,他表示,他以監獄局總監的說法為依據,因為負責24小時看管納吉的是監獄局。
根據納吉入稟法庭的通知書,納吉也要法庭諭令,所有或其中一名答辯人,提供蘇丹阿都拉於今年1月29日頒佈的主諭令(減刑和減少罰款)和附加諭令的原始版本或副本、堂費,並尋求法庭認為合理的堂費和其他賠償。
特赦局是在2月2日宣佈,納吉獲得減刑,刑期從12年減少至6年。
特赦局發文告表示,特赦局也決定減少納吉需繳交的2億1000萬令吉罰款,罰款減至5000萬令吉。
以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東姑麥潤為首的聯邦法院五司是在2022年8月23日,一致駁回納吉的終極上訴申請,裁定維持高庭的原判,即納吉涉及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洗錢案,所有7項控狀皆罪名成立,被判入獄12年和罰款2億1000萬令吉。
在2022年9月2日,納吉向國家元首申請特赦。
在2022年9月6日,納吉申請檢討聯邦法院維持其SRC國際公司案罪成和刑罰的判決,聯邦法院在2023年3月31日,以4對1多數票裁定,駁回納吉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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