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訊)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日前入稟法庭申請司法檢討準令,以要求法庭釐清第16任國家元首蘇丹阿都拉發出的附加諭令中,是否包括允許他以居家服刑方式完成剩餘的刑期,其代表律師丹斯里沙菲宜今日告訴法庭,由於目前在等待關鍵證人回國簽署宣誓書,以向法庭呈交這份宣誓書,因此要求法庭展延聆審至4月17日。
沙菲宜:證人開齋節後才回國
納吉是於本月1日(星期一)入稟吉隆坡高庭,申請司法檢討準令,並將內政部長、監獄局局長、總檢察長、聯邦直轄區的特赦委員會(吉隆坡、納閩和布城)、首相署(法律及機構改革)部長、首相署法律事務組總監、大馬政府,列為第一至第七位答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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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納吉入稟法庭的通知書顯示,如果上述附加諭令存在,所有或其中一名答辯人必須馬上執行諭令,也就是將他由加影監獄,轉移至其位於吉隆坡的住家,以通過居家服刑方式,完成剩餘的刑期。
在沙菲宜提出緊急聆審申請下,高庭法官拿督阿瑪吉星擇定今日聆審納吉提出的上述申請。
惟在今日開庭後,沙菲宜告訴阿瑪吉星,雖然他要求法庭進行緊急聆審,但很遺憾的是,一名關鍵證人未簽署宣誓書。
他說,該名關鍵證人已前往麥加,無法簽署宣誓書,會在下週的開齋節後才回國,該名證人的宣誓書非常關鍵。
他因此要求法庭將聆審展延至4月17日。
要求展至17日聆審獲准
沙菲宜表示,在等待有關宣誓書獲簽署的同時,他已經備妥了書面陳詞,只是缺少有關的宣誓書。
“我們會在聆審的3天前入稟(書面陳詞和宣誓書)。”
阿瑪吉星批准展延至4月17日聆審納吉提出的司法檢討準令申請。
在休庭後,沙菲宜面對媒體追問該名關鍵證人的身分時,他拒絕透露。
律師公會申請旁聽被駁
另一方面,代表大馬律師公會出庭的阿比拉斯提出申請,要求法庭讓大馬律師公會代表旁聽此案。
他說,由於大馬律師公會是正義的守護者,因此申請應該被允許。
他也說,大馬律師公會日前議決將入稟法庭,以尋求司法檢討,挑戰特赦局給予納吉減刑的決定。
阿瑪吉星駁回阿比拉斯在現階段提出的旁聽申請,並指若法庭向納吉發出準令,啟動司法檢討程序,那麼大馬律師公會屆時則可列席旁聽此案。
代表答辯人出庭的是高級聯邦律師阿末哈尼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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