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訊)聯邦政府通過國家財政理事會(NFC),同意今年發放予各州的撥款和財務支持,增至89億令吉。
首相兼財長拿督斯里安華說,他今天主持的國家財政理事會會議議決此事,所有州務大臣和首席部長均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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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天發文告說,聯邦政府致力與所有州政府合作,推動國家全面發展。
“基於構成昌明經濟框架的人道主義和‘造福全人類’原則,增加對州政府的撥款可以直接造福所有馬來西亞人,不分種族、宗教或地理位置。”
他說,所有州屬均獲增加撥款,並將同步發放,希望州政府能善用,以維護民祉和推動州的可持續發展。
根據財政部的記錄,2022和2023年發放予各州的撥款分別是81億和83億令吉。
文告說,根據2024年財政預算案,撥款增加的部分包括:
·州道路的養護撥款從2023年的52億令吉增至54億令吉;
·基於經濟發展階段、基礎設施和生活和諧水準(TAHAP)的撥款增至4億令吉;
·生態財政轉移(EFT)撥款從2023年的1億5000萬令吉增至2億令吉;
· 砂拉越和沙巴的特別撥款增至3億令吉;
·今年州圖書館和博物館的撥款增加10%。
財政部說,至於發展開銷,政府在2024年將撥款394億令吉推動國家發展項目,而2022年和2023年分別是288億和367億令吉。
此外,州政府的應急申請已獲批,從而應對可能對道路和橋樑造成損壞的水災和土崩等任何緊急情況或自然災害,國家財政理事會同意使用2024年國家道路維修撥款來購買一次性的貝利臨時橋;各州的道路維修基金管理費用限額增加10%或1000萬令吉,以較低者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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