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凝聚各自的族群,我們避免不了尊重各個族群的“禮”,畢竟這已是既定事實,華人必需尊重馬來人的宗教執著,馬來人必需尊重華人對文化傳承的執著,這是我們的宿命,也是當前(至少這幾十年內)必需接受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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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風波襪”事件,我們看到達祖丁教授、瑪麗安莫達這些和我們“同溫”的馬來人,站出來發表“同溫”意見,但很少華人肯去聆聽馬來社群的“刺耳”聲音。同時,一些華人群組喜歡拿印有佛教僧侶、耶穌、興都教神像的襪子或內褲,來暗示我們“開明”、“高人一等”的地位;甚至在馬來群組,也有華裔朋友用印有耶穌的襪子“反懟”馬來友人的留言。
不由想起《論語·八佾篇》裡開篇說的:“八佾舞於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孔子是評論魯國大夫季氏的過分舉動:作為只配“四佾”(四行歌舞團隊、每行8人)歌舞表演的官員,季氏竟用了皇帝等級的“八佾”,這真是忍無可忍!
在孔子那個社會秩序紊亂、道德風尚敗壞的“禮樂崩壞”年代,他強調的“禮”,代表“社會綱紀”,亦即每個社會成員各安其位,社會才能安樂進步。
簡單的說,把馬來人之間凝聚起來的“禮”,就是伊斯蘭教義、集體思維及行為;若在華裔社會,“禮”就是我們的“傳統節日”、“華教系統”等傳統。
大馬大多數非馬來人的“禮”,不在宗教,所以耶穌、僧侶印在襪子上,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這當然也和宗教教義有關,但我們可以去緬甸或泰國看看,情況會和多數大馬華裔佛教徒的認知很不一樣。
當前大馬伊斯蘭流派的思維主流,就如緬甸、泰國南傳佛教的盛行一樣,已是既定事實;“大馬式伊斯蘭主流意識形態和作風”,已是大馬“禮”的一部分,目前是如此,將來數十年可能也是如此,除非發生像《狂人日記》裡,出現強大的個人“異見”,然後異見強大到能改變整個大馬伊斯蘭群體的作用。
古代道德標準和禮教條規,來自孔子這些人;但魯迅要批判的,不只是這些傳統的“禮”,而是對“庸眾”盲目支持主流意見的批評。
害死人的“吃人禮教”,相等於“庸眾盲從的意識型態”;主流的看法,一般會被認為是正確的看法或思維,因為大多數人不願意成為持有“異見”的個人,這需要強大心臟才能做到;無法承受被排斥壓力,或為了五斗米折腰的,只好成為順羊,或合理化隨順羊群的理由,或默默承受成為兩面人的苦楚,表面上乖順忠誠,暗地裡卻反抗這意識形態,成了“人格分裂”病患。
但某些薄弱的異見力量,有時候會如滾雪球般,一代又一代的越滾越大、越積越強,當人數達到一定數量的時候,又反過來成了主流意識形態。
在世界舞臺上,對應工業革命開始至今伴隨而來的種種“道德淪喪”現象,而產生出巨大對抗“異見”力量的,主要來自伊斯蘭。上世紀80、90年代伊斯蘭復興運動席捲全球后,畢業自埃及、中東等國的大馬留學生,把這些復興思想帶回國,在當時馬來經濟實力落後於華裔群體的時代,加強了伊斯蘭信仰、價值觀,以及民族歸屬感,並努力追求恢復伊斯蘭傳統禮儀的生活方式。
經過三、四十年強化共鳴作用下,馬來社會目前的“禮”,就是非穆斯林眼中所謂的“保守”作風;而少數穆斯林的“異見”,是華裔的“世俗和開明”。
不管出於什麼因緣,大馬穆斯林反省西方工業革命急功近利帶來的文化和傳統的破壞,而舉出回返“禮”的大旗,不管這執著的“禮”,是會加強經濟發展,或是妨礙國家現代化步伐,這都已成了定局,目前沒人能在短期內扳回原點。
反躬自省,我們華裔社會對華教的堅持、文化的傳承,不也是一種執著的“禮”?
在族群層面上,“禮”凝聚各自的族群,我們避免不了尊重各個族群的“禮”,畢竟這已是既定事實,華人必需尊重馬來人的宗教執著,馬來人必需尊重華人對文化傳承的執著,這是我們的宿命,也是當前(至少這幾十年內)必需接受的事實。
你說保守思維妨礙國家發展,但對穆斯林群體來說,反省西方社會的現代化弊病、迴歸伊斯蘭原教主義的“禮”,才是更重要的。
要打開各族群的對話大門,就不能對雙方做出“八佾舞於庭”的舉動,不管是官方認定的,或是約定俗成的。
同理心,是雙方的對話基石,有了對話基石,這國家才會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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