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5日讯)马来西亚华社研究中心(华研智库)访问学者林福炎透露,该中心的研究显示我国通胀率在实施消费税(GST)前比GST执行期间来得高;而GST对通胀的影响只比销售与服务税(SST)略高。
林福炎表示,GST执行短短的42个月(2015年4月1日至2018年9月1日)里成功征收了1327亿4400万令吉的税务收入,国家平均每月收入为31亿6300万令吉,国库收入比GST执行前后都来得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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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T执行前42个月(2011年10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的税务收入为599亿5900万令吉,平均每月收入为14亿2800万令吉;而GST取消后的42个月(2018年9月2日至2022年3月1日)的税务收入则是842亿8400万令吉,平均每月收入为20亿700万令吉。”
每年税收可超过450亿
他说,若GST没被取消,我国每年可以轻松征得超过450亿令吉的税收。
报告也显示,GST实施的42个月期间,通胀率平均为2.24%;GST实施前42个月的通胀率则是2.44%。
报告显示,实施GST的42个月期间,每100令吉都可征得2.89令吉;实施消费税前后的42个月分别为1.66和1.60令吉。
“同一时期的家庭消费支出分别为2万5446亿9300万令吉(GST实施期间)、1万8580亿8200万令吉(GST实施前)以及3万1163亿令吉(GST取消后);而每100令吉的支出所产生的税额分别是5.22令吉、3.23令吉以及2.70令吉。”
“一般来说,销售与服务税的税率为5至10%,因此销售与服务税在家庭消费支出的征税能力远低于其税率。”
“无可否认,根据数据所示,消费税对通胀的影响是大过销售与服务税,尤其是在实施消费税的第一年,但之后的通胀影响将会减少,所以只要熬过消费税实施第一年的阵痛,通胀将会逐步放缓,税收也将大量提高,而政府的财政也得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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