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6日訊)社區安全聯盟主席丹斯里李霖泰今日指出,往返工作地點發生的意外事故不斷上升,問題在於工人上下班時缺乏安全乘車和駕駛意識、缺乏針對意外事故的全面培訓計劃、缺乏安全管理或職業安全衛生中缺乏道路安全要素,以及工作場所的管理系統。
他說,僱主有道德義務採取積極主動的方法來管理職業道路風險。僱主可以做很多事情來改變員工的駕駛態度和行為,包括幫助設計安全的旅程、使用安全的車輛並提供駕駛員培訓以防止道路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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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意外事故呈下降趨勢,但往返工作地點的事故卻有所增加。根據社險機構(SOCSO)的數據,2023年共有8萬2876宗事故,其中工業事故4萬4422宗及往返工作地點事故共3萬8454宗。”
李霖泰強調,無論是在工作場所還是在道路上,決定安全的因素是行為的改變,以及使安全成為一種文化和生活方式的承諾。
提到僱主的責任,他說,僱主應通過採取道路風險管理方法來保護員工和其他道路使用者,以控制“工作中”道路事故造成非常重大的商業損失,不僅包括直接事故成本,還包括員工流失、高保費及公眾形象受到影響。
“僱主採取行動促進員工駕駛安全將節省大量成本和改善形象,併為實現道路安全目標做出重大貢獻。僱主可以推薦和實施往返工作地點的安全管理和可持續性的全面培訓計劃,幫助減少意外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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