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我国发生了一宗“轿车司机遭骑士群殴致死”的案件,该视频更一度被疯传。据悉,轿车司机疑似撞上一名摩托骑士,结果遭受其他骑士猛追,甚至强行把司机从车里拉到车外绑手,殴打致死。从视频来看,司机四肢被捆绑,倒在马路上,痛苦挣扎。随后,救护车抵达现场,医护人员证实该名42岁巫裔男性轿车司机死亡。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罪) 调查此案,并将遗体送往邻近的医院进行解剖。根据媒体报导指出,解剖报告上没有发现死者身上有任何致死的严重伤势,但尿检结果对冰毒和大麻呈阳性反应,不过警方仍等待化验报告,以进一步证实毒品成分。在这种情况下,死者的死因究竟会是什么?因吸毒而导致死亡吗?我不排除这个可能性。只是,如果死者所摄取毒品的浓度水平足以致命,那为何不是在吸毒后立马就去世呢?而是在吸毒后,在开车的路上,然后发生交通意外,最后遭人暴打,才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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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医学里,我们有一种病症,称为“兴奋性谵妄(excited delirium),这是描述一种可能致命的极度激动状态谵妄,常与攻击行为、极度大体力、耐力以及高体温有关。一般上,典型的兴奋性谵妄发生在一名三十至四十多岁的男性,尤其是当他处在焦躁和谵妄状态,拥有吸食毒品史或精神疾病、以及刚刚使用过兴奋剂药物,例如冰毒或可卡因,以及身体受到约束(restrain)。值得注意的是,这病症不会有特定的遗体外表和内部器官的变化,加上体液中的毒品分量通常处于娱乐性而非致命的浓度,所以很多时候,法医需要在详细解剖后,综合其他化验报告,才能够下定论。
根据网上医疗杂志记录显示,截止2020年4月,一共有104人(占总数的90%)因“兴奋性谵妄而去世。当中有超过90%的案件,死者身亡前是遭受到了肢体的约束(physical restraint),这也意味着,肢体约束是引发“兴奋性谵妄”病发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关键。强力的肢体约束,例如强行约束(manhandling)、戴上手铐(handcuffing)、手脚捆绑(hogtie)可以提高死亡风险,被肢体约束的死者,因为动弹不得,导致体位窒息,造成死亡。
另一个重点就是毒品。
为何通常是冰毒或是可卡因? 而不是其他的毒品呢 ?
其他毒品,包容如:大麻(marijuana)和鸦片(opiates)具备镇定剂的效果,所以吸食这些毒品不会造成吸毒者出现亢奋。当没有亢奋或是过于兴奋的举动,就不会招惹来肢体约束。没有肢体约束,吸毒者也就不会因为兴奋性谵妄而死亡。
把焦点放回这宗案件。首先,死者生前曾经吸食冰毒。再来,死亡前也确实遭到大众捆绑。最后,解剖不见有足于导致死亡的严重伤痕。综合上述种种迹象来看,我推断死者很大可能死于兴奋性谵妄。倘若,最后负责此案件的法医确定死者死因为“兴奋性谵妄”,而非被殴打致死。那么,这还是一宗谋杀案吗?
让我们关注接下来法庭的审讯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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