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林8日訊)今年2月25日發生在巴東色海一間咖啡店前的兇殺案,涉案的其中一名男子今日在居林推事庭被控謀殺。
被告那卡拉佔(25歲),被控與2名仍在潛逃者,於今年2月25日下午1時至1時30分,在巴東色海大邁園一間咖啡店和洗車店前,以利器砍殺沙馬奈都(28歲)的臉、身體和手,牴觸刑事法典第302條文並與第34條文同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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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絞刑或坐牢不少過30年但不超過40年,如果沒被判絞刑,則必須被施於不少過12下的鞭笞。
主控官芭維特拉副檢察司在庭外受詢時說,被告今日正式被提控,目前仍在等待驗屍報告出爐,案展7月17日過堂。
被告的辯護律師是卡米里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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