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8日訊)聯邦法院擇定5月14日,審理前總檢察長丹斯里阿班迪針對上訴庭駁回其起訴民主行動黨元老丹斯里林吉祥誹謗的裁決,所提出的上訴申請。
阿班迪的代表律師維斯瓦納丹接受馬新社詢問時,證實該審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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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班迪是在2019年7月5日入稟法庭,起訴林吉祥在一篇文章中,誹謗他涉及一馬發展公司(1MDB)醜聞,要求索賠1000萬令吉。
阿班迪在其訴訟中指出,林吉祥於2019年5月6日撰寫題為《以為馬來西亞正在康復的危險謬誤》的文章,以及刊登在當今大馬網站。文中的誹謗字眼指他涉及犯罪,並串謀1MDB醜聞,同時指他不誠信及不道德,濫用他作為時任總檢察長的職權。
阿班迪在2015年7月27日至2018年6月4日擔任總檢察長,他指出,這番誹謗內容所言非實,且意圖破壞其作為前總檢察長的形象及信譽,以撈取廉價宣傳。
他尋求加重損害賠償和懲戒性賠償,以及1000萬令吉的一般賠償,禁止林吉祥或其代理人再次發表涉嫌誹謗言論的禁令,以及法庭認為合適的其他賠償。
在2022年5月23日,吉隆坡高庭駁回阿班迪提告林吉祥誹謗的訴訟,阿班迪不服裁決,在同年5月24日向上訴庭提出上訴。
上訴庭在去年11月2日宣判,阿班迪的上訴並無法律依據,因此駁回其上訴申請,阿班迪在同年12月1日向聯邦法院入稟上訴申請,以及提出5個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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