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政府始终把尊重和保障人权放在重要位置,坚持走顺应时代潮流、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推动中国人权事业取得一系列历史性成就。
当地时间4月5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5届会议在瑞士日内瓦落下帷幕。此前,中国于1月23日成功接受人权理事会第四轮国别人权审议。审议过程中,120多个国家积极评价中国人权事业进展,充分肯定中国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作出的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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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人权”一词产生于西方,但中华文明自古就蕴含着丰富的民本思想。早在3000年前,中国现存最古老的著作之一《尚书》中就明确提出了“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政治理念。意思是人民是国家的根本,只有百姓安居乐业,国家才能够安宁。中国古代先贤孟子亦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论述。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政府始终把尊重和保障人权放在重要位置,坚持走顺应时代潮流、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推动中国人权事业取得一系列历史性成就。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习近平主席强调“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经过8年持续奋斗,中国近1亿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中国不仅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减贫目标,还为全球减贫事业发展和人类发展进步作出了重大贡献。我们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体系,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坚持平等共享人权。同马来西亚一样,中国也是一个团结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中国广袤的土地上,居住着56个民族,他们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享发展成果。我们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依法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我们制定多期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儿童全面发展。保障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及精神文化等各方面获得支持。
——坚持合作共促人权。我们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等多边人权机构中致力于维护国际公平正义,推动达成一系列重要国际人权公约和宣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纳入人权理事会决议,为国际人权保护注入中国理念。我们同包括马来西亚在内的30多个国家和地区举行人权对话,坚持不懈推进人权交流合作。我们提出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为解决发展赤字、破解安全困境、加强文明互鉴提供中国方案。
人权是历史的、具体的、现实的,没有一成不变的标准,也没有完全一致的模式。要尊重各国人权发展道路,一国人权状况的好坏,应由本国人民来评判。当前中国正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将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不断提升人权保障水平。马来西亚是一个多元包容社会,积极维护法治,保护人权。中国愿同马方一道,加强人权领域交流合作,共同为国际人权事业发展注入正能量。
“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他们赋有理性和良心,并应以兄弟关系的精神相对待。”我相信,凝结人类美好期盼的《世界人权宣言》终将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变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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