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訊)當穆斯林晨早穿上新衣與親人一同歡慶開齋節之際,有些人卻因為行差踏錯,不得不在鐵窗後含淚度過這個節日。
當人們欣喜的享受母親精心準備的各種美味佳餚,他們只能品嚐由本查阿南懲教中心提供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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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沒有新衣可穿,也沒有機會為一年一度的開齋節拍照打卡,更別提能夠孝敬父母親吻他們的手尋求寬恕。這就是少年犯須“付出”的生活代價。
化名“蘭”的19歲少年犯與馬新社分享本身的經歷,他在3年前開始,就已在沒有母親的陪伴下過齋戒月和慶祝開齋節,他形容一路走來不易,尤其是聽到懲教中心清真寺傳來唸誦開齋節贊禮的聲響。
“今年是我第4次沒有機會與母親共慶開齋節,也無法再品嚐媽媽親手泡製粿條米粉的咖喱面、飲料……如果吃到媽媽煮的食物,我肯定會流淚。
“如果能見到媽媽,我要向媽媽道歉,因為我沒有聽媽媽的話和警告。如果我有聽勸,就不會落得如此下場。”
他最想念的是,在16歲被警方逮捕的數天前,母親為他準備的餐點。
他憶述因為信任朋友而不加思考,以致其青春年華消逝,留下的只有汙點。
涉嫌在數年前用硫酸殺害一名男子,因而在刑事法典第302條款下被控謀殺的他,正度過人生中的關鍵時刻,因為還不知道法庭是否會判他罪成。
仔仔:很久沒與家人慶開齋節
另外,現年21歲化名“仔仔”(Boboy)的少年犯,因為強姦未成年少女而牴觸刑事法典第376(1)條文,7歲時母親就已離世的他受訪時坦言,本身已不記得最後一次與家人慶祝開齋節是在何年何月。
“如果是關於開齋節的記憶,確實是從以前開始,我就沒有和家人一起過任何的開齋節。我僅有的(開齋節)回憶,都是在江沙一所宗教學校就讀時期,即使在那裡,家人也從未探望過我。
“我很想感受與家人過節的滋味,不知道何時才能有這種體驗……我不知道現在奶奶和妹妹在哪裡,因為自從我被關押,便沒有與他們聯絡。”
作為長子的他有一名妹妹,他在一個有接觸毒品的家庭中長大,並指幾乎每位家庭成員都因為這個違禁品而曾身陷囹圄。
老二:以往會幫父親烤竹筒飯
懲教中心裡年齡最小,化名“老二”的少年犯僅有15歲,今年的開齋節,是他人生首次在懲教中心與其他少年犯度過。
“這次是第一次離家過節,我不知道該怎麼形容。今年已不再像以往,每年都會幫忙父親烤竹筒飯。”
“老二”因為與13歲的弟弟破門行竊而被逮捕,並在一個月前送入懲教中心,他說,家人面對財務問題且經常斷糧,因而迫使他這麼做。
阿當:後悔沒有成弟妹榜樣
另一名21歲化名“阿當”的少年犯是因為誤交損友結夥搶劫,而承受5年的牢獄之災,在過去3年已無法與敬愛的母親過節。
“我對我的行為感到很後悔,之前我完全不聽母親勸告,如果能見到母親,我要向她道歉,因為沒有成為弟妹們的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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